江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4年第15号
江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4年第15号
江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4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和江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3年第22号),制定江安县迎安镇至兴文县古宋镇公路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范围、面积和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保家村梨子咀组土地3.6228公顷,其中农用地3.5921公顷、建设用地0.0307公顷。
(二)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保家村凉水沟组土地0.0986公顷,其中农用地0.0986公顷。
(三)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保家村犀牛石组土地3.1827公顷,其中农用地2.9347公顷、建设用地0.248公顷。
(四)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保家村杨湾组土地8.3075公顷,其中农用地8.0744公顷、建设用地0.2285公顷、未利用地0.0046公顷。
(五)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保家村芦稿田组土地0.5302公顷,其中农用地0.5302公顷。
(六)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大井村老屋基组土地2.7146公顷,其中农用地2.1709公顷、建设用地0.5437公顷。
(七)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大井村马道子组土地1.1798公顷,其中农用地1.1798公顷。
(八)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大井村苏家湾组土地5.1295公顷,其中农用地4.411公顷、建设用地0.7185公顷。
(九)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大井村桌子岩组土地3.4876公顷,其中农用地3.1563公顷、建设用地0.3313公顷。
(十)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大井村杉木湾组土地0.2152公顷,其中农用地0.2152公顷。
(十一)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太平村大槽沟组土地2.0956公顷,其中农用地2.0622公顷、建设用地0.0334公顷。
(十二)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太平村联合组土地2.9106公顷,其中农用地2.7286公顷、建设用地0.182公顷。
(十三)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太平村和平组土地0.8566公顷,其中农用地0.7989公顷、建设用地0.0577公顷。
(十四)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太平村五角田组土地6.7716公顷,其中农用地6.3543公顷、建设用地0.4052公顷、未利用地0.0121公顷。
(十五)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友好村大屋基组土地5.4948公顷,其中农用地4.9032公顷、建设用地0.5916公顷。
(十六)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友好村店子上组土地1.6614公顷,其中农用地1.5024公顷、建设用地0.159公顷。
(十七)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友好村丁家咀组土地3.4259公顷,其中农用地3.0583公顷、建设用地0.356公顷、未利用地0.0116公顷。
(十八)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友好村方碑组土地4.6433公顷,其中农用地3.8381公顷、建设用地0.8052公顷。
(十九)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友好村学堂湾组土地2.0177公顷,其中农用地1.3796公顷、建设用地0.6277公顷、未利用地0.0104公顷。
(二十)拟征收江安县大井镇龙坝村劲龙组土地0.0859公顷,其中农用地0.0738公顷、建设用地0.0121公顷。
(二十一)拟征收江安县留耕镇大桥村跳登子组土地1.663公顷,其中农用地1.316公顷、建设用地0.347公顷。
(二十二)拟征收江安县留耕镇方石村墙垣组土地0.1564公顷,其中农用地0.1469公顷、建设用地0.0095公顷。
(二十三)拟征收江安县留耕镇方石村桥头组土地3.6138公顷,其中农用地3.1918公顷、建设用地0.422公顷。
(二十四)拟征收江安县留耕镇方石村石家湾组土地1.334公顷,其中农用地1.2736公顷、建设用地0.0604公顷。
(二十五)拟征收江安县留耕镇三块社区村坪山组土地2.6449公顷,其中农用地2.5151公顷、建设用地0.1298公顷。
(二十六)拟征收江安县留耕镇三块社区村四重堂组土地6.1478公顷,其中农用地5.7186公顷、建设用地0.4292公顷。
(二十七)拟征收江安县留耕镇三块社区村长榜组土地5.4067公顷,其中农用地4.8359公顷、建设用地0.5708公顷。
(二十八)拟征收江安县留耕镇新场村石岗冲组土地1.1345公顷,其中农用地1.0179公顷、建设用地0.1166公顷。
(二十九)拟征收江安县留耕镇新场村油榨坪组土地8.2519公顷,其中农用地7.9138公顷、建设用地0.3381公顷。
(三十)拟征收江安县四面山镇板栗村祠堂头组土地3.8391公顷,其中农用地3.4154公顷、建设用地0.4237公顷。
(三十一)拟征收江安县四面山镇板栗村老房子组土地4.4558公顷,其中农用地4.2886公顷、建设用地0.1672公顷。
(三十二)拟征收江安县四面山镇板栗村碾盘山组土地4.1364公顷,其中农用地3.3841公顷、建设用地0.7523公顷。
(三十三)拟征收江安县四面山镇板栗村石包冲组土地1.035公顷,其中农用地0.9265公顷、建设用地0.1085公顷。
(三十四)拟征收江安县四面山镇解放村高山子组土地1.6199公顷,其中农用地1.4075公顷、建设用地0.2124公顷。
(三十五)拟征收江安县四面山镇解放村凉水井组土地3.5535公顷,其中农用地3.3833公顷、建设用地0.1702公顷。
(三十六)拟征收江安县四面山镇团结村哎咀组土地1.8088公顷,其中农用地1.5267公顷、建设用地0.2821公顷。
(三十七)拟征收江安县四面山镇团结村高坎子组土地0.0611公顷,其中农用地0.0605公顷、建设用地0.0006公顷。
(三十八)拟征收江安县四面山镇瓦窑村红花田组土地4.3787公顷,其中农用地4.0193公顷、建设用地0.3594公顷。
(三十九)拟征收江安县四面山镇瓦窑村九柱房组土地7.5753公顷,其中农用地6.8472公顷、建设用地0.7281公顷。
(四十)拟征收江安县四面山镇瓦窑村双河口组土地2.7311公顷,其中农用地2.2963公顷、建设用地0.4348公顷。
(四十一)拟征收江安县铁清镇道祝村寿昌湾组土地2.3039公顷,其中农用地2.0175公顷、建设用地0.2864公顷。
(四十二)拟征收江安县铁清镇道祝村重阳组土地2.4825公顷,其中农用地2.0146公顷、建设用地0.4679公顷。
(四十三)拟征收江安县铁清镇新柳村大坳组土地4.1355公顷,其中农用地3.774公顷、建设用地0.3615公顷。
(四十四)拟征收江安县铁清镇新柳村民众组土地2.6539公顷,其中农用地2.4245公顷、建设用地0.2294公顷。
(四十五)拟征收江安县铁清镇新柳村牟家槽组土地1.544公顷,其中农用地1.4139公顷、建设用地0.1301公顷。
(四十六)拟征收江安县铁清镇新柳村新柳组土地6.5288公顷,其中农用地5.6808公顷、建设用地0.848公顷。
(四十七)拟征收江安县铁清镇新庙社区八斗丘组土地2.4342公顷,其中农用地2.2401公顷、建设用地0.1941公顷。
(四十八)拟征收江安县铁清镇新庙社区下坝组土地3.5689公顷,其中农用地3.2405公顷、建设用地0.3284公顷。
(四十九)拟征收江安县五矿镇友隆村董村组土地1.4171公顷,其中农用地1.3202公顷、建设用地0.0969公顷。
(五十)拟征收江安县五矿镇友隆村复隆组土地2.0977公顷,其中农用地1.9522公顷、建设用地0.1455公顷。
(五十一)拟征收江安县五矿镇金锣村金锣组土地1.8305公顷,其中农用地0.9568公顷、建设用地0.8737公顷。
(五十二)拟征收江安县五矿镇金锣村玉和组土地1.6492公顷,其中农用地0.33公顷、建设用地1.3192公顷。
(五十三)拟征收江安县五矿镇金星村工农组土地2.9499公顷,其中农用地2.7246公顷、建设用地0.223公顷、未利用地0.0023公顷。
(五十四)拟征收江安县五矿镇金星村光明组土地2.7393公顷,其中农用地2.0358公顷、建设用地0.7035公顷。
(五十五)拟征收江安县五矿镇金星村金星组土地1.6864公顷,其中农用地1.4562公顷、建设用地0.2302公顷。
(五十六)拟征收江安县五矿镇金星村联吉组土地2.0977公顷,其中农用地1.8744公顷、建设用地0.2233公顷。
(五十七)拟征收江安县五矿镇金星村盐井组土地0.763公顷,其中农用地0.6524公顷、建设用地0.1106公顷。
(五十八)拟征收江安县五矿镇金星村中心组土地3.0489公顷,其中农用地2.6541公顷、,建设用地0.3948公顷。
(五十九)拟征收江安县五矿镇石桥村和平组土地0.8397公顷,其中农用地0.3351公顷、建设用地0.5046公顷。
(六十)拟征收江安县五矿镇石桥村沙湾组土地1.3712公顷,其中农用地0.253公顷、建设用地1.1182公顷。
(六十一)拟征收江安县五矿镇石桥村胜利组土地1.5129公顷,其中农用地0.382公顷、建设用地1.1309公顷。
(六十二)拟征收江安县五矿镇楔子岩村红星组土地1.9729公顷,其中农用地1.947公顷、建设用地0.0259公顷。
(六十三)拟征收江安县五矿镇楔子岩村楔子岩组土地1.7438公顷,其中农用地1.5511公顷、建设用地0.1927公顷。
(六十四)拟征收江安县五矿镇楔子岩村中苏组土地0.6104公顷,其中农用地0.4863公顷、建设用地0.1241公顷。
(六十五)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坝上村坝上组土地2.3572公顷,其中农用地2.1342公顷、建设用地0.223公顷。
(六十六)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坝上村曹村组土地3.3625公顷,其中农用地3.0012公顷、建设用地0.3613公顷。
(六十七)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坝上村苗山组土地4.429公顷,其中农用地4.1903公顷、建设用地0.2387公顷。
(六十八)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坝上村祠堂头组土地1.5648公顷,其中农用地1.4038公顷、建设用地0.161公顷。
(六十九)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坝上村新屋基组土地1.7367公顷,其中农用地1.4903公顷、建设用地0.2464公顷。
(七十)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茶园村石龙船组土地3.8458公顷,其中农用地3.726公顷、建设用地0.1198公顷。
(七十一)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茶园村大平上组土地1.5144公顷,其中农用地1.394公顷、建设用地0.1204公顷。
(七十二)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底蓬村坎上组土地4.1221公顷,其中农用地3.8751公顷、建设用地0.247公顷。
(七十三)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吉庆村柿子湾组土地4.3408公顷,其中农用地4.1531公顷、建设用地0.1877公顷。
(七十四)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吉庆村铜鼓坝组土地4.8067公顷,其中农用地4.0586公顷、建设用地0.7481公顷。
(七十五)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吉庆村柏杨湾组土地2.246公顷,其中农用地2.0865公顷、建设用地0.1595公顷。
(七十六)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吉庆村老樟沟组土地1.6115公顷,其中农用地1.5684公顷、建设用地0.0431公顷。
(七十七)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坡上村榜上组土地2.3739公顷,其中农用地2.1231公顷、建设用地0.2508公顷。
(七十八)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坡上村豹子沟组土地3.2366公顷,其中农用地2.953公顷、建设用地0.2836公顷。
(七十九)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坡上村坡上组土地2.7218公顷,其中农用地2.5009公顷、建设用地0.2209公顷。
(八十)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坡上村三轮桥组土地1.0433公顷,其中农用地0.8151公顷、建设用地0.2282公顷。
(八十一)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铜盆村高山组土地3.638公顷,其中农用地3.3703公顷、建设用地0.2677公顷。
(八十二)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铜盆村关田坝组土地4.8661公顷,其中农用地4.4688公顷、建设用地0.3973公顷。
(八十三)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铜盆村黄角冲组土地0.3953公顷,其中农用地0.3953公顷。
(八十四)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五里村李村组土地2.2031公顷,其中农用地2.2031公顷。
(八十五)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五里村桐梓湾组土地6.447公顷,其中农用地6.1648公顷、建设用地0.2822公顷。
(八十六)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五里村铜盆田组土地6.3237公顷,其中农用地6.3079公顷、建设用地0.0158公顷。
(八十七)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玉龙村泡桐沟组土地0.9576公顷,其中农用地0.9569公顷、建设用地0.0007公顷。
(八十八)拟征收江安县夕佳山镇园通村人民组土地1.0485公顷,其中农用地1.0485公顷。
(八十九)拟征收江安县阳春镇高潮村厂坝咀组土地3.087公顷,其中农用地2.4691公顷、建设用地0.6179公顷。
(九十)拟征收江安县阳春镇老王村大山上组土地0.0993公顷,其中农用地0.0993公顷。
(九十一)拟征收江安县怡乐镇东风村三合组土地5.8053公顷,其中农用地5.2652公顷、建设用地0.5401公顷。
(九十二)拟征收江安县怡乐镇东风村石龙井组土地8.1124公顷,其中农用地7.4546公顷、建设用地0.6578公顷。
(九十三)拟征收江安县怡乐镇东风村湾头组土地4.1223公顷,其中农用地3.7382公顷、建设用地0.3841公顷。
(九十四)拟征收江安县怡乐镇关口村斑竹湾组土地4.3611公顷,其中农用地4.0603公顷、建设用地0.3008公顷。
(九十五)拟征收江安县怡乐镇关口村麻柳湾组土地1.9835公顷,其中农用地1.9698公顷、建设用地0.0137公顷。
(九十六)拟征收江安县怡乐镇桥头村高家坝组土地2.306公顷,其中农用地1.7867公顷、建设用地0.5193公顷。
(九十七)拟征收江安县怡乐镇桥头村水井角组土地1.544公顷,其中农用地1.3606公顷、建设用地0.1834公顷。
(九十八)拟征收江安县怡乐镇桥头村望龙沟组土地1.9557公顷,其中农用地1.6539公顷、建设用地0.3018公顷。
(九十九)拟征收江安县迎安镇安宁村四组土地3.9332公顷,其中农用地3.6168公顷、建设用地0.3164公顷。
(一百)拟征收江安县迎安镇安宁村五组土地2.9975公顷,其中农用地2.7054公顷、建设用地0.2921公顷。
(一百零一)拟征收江安县迎安镇安宁村一组土地2.3551公顷,其中农用地2.0599公顷、建设用地0.2952公顷。
(一百零二)拟征收江安县迎安镇柏杨村二组土地0.4848公顷,其中农用地0.4848公顷。
(一百零三)拟征收江安县迎安镇柏杨村三组土地2.6211公顷,其中农用地1.691公顷、建设用地0.9301公顷。
(一百零四)拟征收江安县迎安镇石砍村四组土地3.1401公顷,其中农用地2.8813公顷、建设用地0.2588公顷。
(一百零五)拟征收江安县迎安镇石砍村五组土地2.6586公顷,其中农用地2.6321公顷、建设用地0.0265公顷。
(一百零六)拟征收江安县迎安镇幸福社区村一组土地0.177公顷,其中农用地0.177公顷。
(一百零七)拟征收江安县迎安镇迎安村二组土地2.8667公顷,其中农用地2.5479公顷、建设用地0.3188公顷。
(一百零八)拟征收江安县迎安镇迎安村三组土地3.345公顷,其中农用地3.0983公顷、建设用地0.2467公顷。
(一百零九)拟征收江安县迎安镇玉皇社区村一组土地1.3309公顷,其中农用地1.3247公顷、建设用地0.0062公顷。
(一百一十)拟征收江安县迎安镇玉皇社区村二组土地2.9586公顷,其中农用地2.6179公顷、建设用地0.3407公顷。
(一百一十一)拟征收江安县迎安镇志诚村二组土地2.2695公顷,其中农用地2.2616公顷、建设用地0.0079公顷。
征地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征地面积和土地现状详见土地勘测定界报告。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全部用于建设江安县迎安镇至兴文县古宋镇公路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征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和《江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江府函〔2023〕160号)公布的标准计算,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标准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的青苗、农村村民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2024年)〉的通知》(宜府发〔2024〕7号)、《江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安县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江府发〔2020〕60号)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四、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对应安置人员按照城镇居民进行管理,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江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安县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江府发〔2020〕60号)等相关要求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五、住房安置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搬迁的,由征地单位按照江府发〔2020〕60号文件规定和《江安县迎古路征地拆迁实施方案》安置。
六、补偿登记要求
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于2024年10月31日前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大井镇人民政府、留耕镇人民政府、四面山镇人民政府、铁清镇人民政府、五矿镇人民政府、夕佳山镇人民政府、阳春镇人民政府、怡乐镇人民政府、迎安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七、其他事项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江安县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听证。
方案形成后,由大井镇人民政府、留耕镇人民政府、四面山镇人民政府、铁清镇人民政府、五矿镇人民政府、夕佳山镇人民政府、阳春镇人民政府、怡乐镇人民政府、迎安镇人民政府根据方案规定内容和江府发〔2020〕60号文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本公告自2024年9月30日发布,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江安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意见收集。
联系人:邓伯平。
联系电话:0831—*******。
地址:江安镇南外街95号4楼。
特此公告。
江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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