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及黑烟车电子抓拍建设项目荔湾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及黑烟车电子抓拍建设项目荔湾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及黑烟车电子抓拍建设项目(荔湾)(项目编号:M440*****075*****)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9-30 19:03:50

采购计划编号:******-2024-*****

项目概况

广州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及黑烟车电子抓拍建设项目(荔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75*****

项目名称:广州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及黑烟车电子抓拍建设项目(荔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及黑烟车电子抓拍建设项目(荔湾)):

采购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环保监测设备广州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及黑烟车电子抓拍建设项目1(套)详见采购文件1,60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及黑烟车电子抓拍建设项目(荔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招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招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及黑烟车电子抓拍建设项目(荔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申领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潜在投标人请同时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gzebid.cn/)进行网上注册。(1)网上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办事指引>>网上注册指南”。(2)咨询方式:网站客服(QQ):**********,热线电话:400-9030-870。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有关注意事项如下:(1)本项应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取得云平台回执、开标当天登陆供应商的账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示的时间内使用CA在自己的账号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进行电子签章确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地址:广州市中山八路石路基59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20-********、020-********(邮箱:gtczb7@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陈工

电话:020-********、020-********(邮箱:gtczb7@126.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标签: 机动车尾气 遥感监测 黑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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