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华润燃气江苏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华润燃气江苏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华润燃气江苏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华润燃气江苏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本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能源发〔2023〕313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发包人)为如东洋口港液化品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如东洋口港液化品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华润燃气江苏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改扩建工程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阳光岛北侧,拟利用现有10万吨级石化码头,改扩建为1个15万吨级的LNG卸船泊位,最大可靠泊26.6万方LNG船舶,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设计 LNG 年接卸量为650万吨/年。现有10万吨级石化码头水工结构于2016年建设完成并通过工程质量鉴定。本工程已经取得:江苏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评价意见、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配套码头改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的批复、交通部港口岸线批复等文件,并于2022年6月对现有码头进行了检测评估。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华润燃气江苏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改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技术服务等工作,招标范围如下:
(1)码头水工结构和配套设施改扩建
1)码头主体水工结构:以引桥出岛堤外侧为界,包括工作平台、引桥、靠船墩、系缆墩、控制楼平台、人行便桥、集液池的水工平台及以及从码头平台至集液池的连廊的水工结构、码头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等等,改造后的码头能满足8~26.6万方LNG船的靠泊需求(同时可以满足27.1万方LNG船舶靠泊要求,南侧泊位按照业主要求)。
其中,
① 引桥:按照招标人要求对现有码头工程进行修复设计,并对码头工程进行整体荷载计算及编制修复设计文件等。引桥的改造包含复核栈桥管廊的荷载,栈桥管廊的柱脚设计,消防栓基座、高杆照明底座以及现状栈桥的修复改造工作。引桥上的照明和防雷接地已由工艺院考虑。引桥上的护栏(若有,全厂护栏采用不锈钢),将由码头院负责。
② 码头控制楼水工平台:水工平台应满足码头控制室的建设要求,以及平台栏杆,照明等内容的设计,并且包含对于码头控制室平台到栈桥的出入设计。
2)上部设施:包括对船消防、导助航、靠离泊、快速脱缆钩、登船梯、系靠船墩和人行钢便桥的照明设计、与船舶相关的通信系统(主要包括高频无线通信系统、靠泊辅助系统、缆绳张力监测系统、环境监测系统、船岸连接系统、水上油品泄漏监视监测报警系统)的设计等;根据工艺设计单位提供的参数进行上部工艺设施(卸料臂、LNG收集罐、仪表空气缓冲罐、氮气缓冲罐等)和消防设施(干粉撬、消防炮、泡沫罐等)以及码头操作平台的底座基础的载荷条件、预埋件(含接地等)及基础、穿管条件的设计等。码头平台上的照明和防雷接地已由工艺院考虑。
3)水域:港池、进港航道、锚地。负责水域部分的结构设计,平面条件、水力特性的构造要求、相关配套设施条件等。
(2)其他说明
LNG码头和引桥平台上部的工艺部分及电气、仪表、自动化、消防、管道、控制楼、操作平台、管廊、与船舶无关的通信系统(无线集群通信系统、行政电话系统、调度电话系统、广播系统、门禁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检测及报警系统、库区视频监控系统、口岸单位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电缆桥架及管线工程等)、控制系统(码头工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集散控制系统(DCS)、消防炮控制系统(包括干粉炮、高倍数泡沫炮、水炮))、码头工作平台(含上部操作平台)及引桥照明、接收站站区至引桥根部的斜坡道路改造(如有)、斜坡路面两侧的围墙及门禁等均属于工艺设计范围。码头区整体供配电设计、照明及防雷接地设计由工艺设计单位负责。
2.2.2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包括本工程依据招标人提供的码头工程勘察报告相关文件开展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华润燃气江苏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改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篇的编制;为进行本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必须的测量等工作;按照发包人要求,配合招标人:向工艺设计院提供资料、施工招标、施工验收、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开港及评优等工作;配合招标人,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包括按照招标人要求现场派驻相关设计人员,随时解决设计、施工中遇到的问题;根据招标人要求,不断进行设计优化,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及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设计变更等服务工作;在服务周期内,根据招标人指令配合工艺设计院做好相关设计、修改等相关工作;招标人已完成了工程海岸稳定性研究、 水动力及地形冲淤影响计算分析、施工期悬浮泥沙及溢油扩散计算、船舶操纵仿真试验研究、地震安评报告;设计人应充分考虑服务周期内相关政府部门的政策、要求,如果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系泊模拟试验以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含审查环节在内涉及的评审、试验、研究、专题报告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其中,系泊的物模是本次招标的内容之一,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各项:
(1)按照新建LNG接收站及配套码头工程设计及运营要求,提供近五年的波浪、潮流、水流、水下地形变化及气象等资料(提交的该水文气象资料需达到开港要求的深度)。
(2)根据招标人要求,结合现状码头工程特点,有针对性且经济合理进行现有码头改扩建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应按照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码头使用要求,对原码头构筑物及其构件进行改扩建工程设计,复核原码头构筑物的技术可行性和安全可靠性,并进行相应的改扩建设计。
(4)按照招标人要求,依照规范技术要求和码头结构检测结果(见附件)以及第三方编制的码头钢栈桥钢结构防腐修复设计文件等,对现有码头工程进行局部改造和加强设计,并达到施工深度要求。 码头栈桥管道布置方案根据业主要求为准。
(5)在完成局部改扩建设计的同时,应依照规范要求,对本码头工程整体结构进行受力分析,确保局部构件和整体结构设计满足正常作业工况、施工作业工况和极端荷载条件下的安全性要求。
(6)发包人提供码头勘察及测量资料,供设计人作为设计参考依据。若设计人认为勘察报告无法满足设计深度要求,可自行补充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测量工作,相关费用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地形测绘统一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21度30分),高程采用国家85高程及当地理论最低潮面分别出具成果。
(7)结合现有码头的状况,检测评估报告,工可报告,码头批复文件,码头及钢栈桥钢结构、钢管桩防腐修复方案等资料,编制码头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
(8)编制码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初设概算、初步设计专篇相关内容: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如需)、防雷专篇(如需要)等相关内容,并汇总工艺部分内容到相关专篇中。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时,如需要独立专篇,本次中标人需牵头,与其他相关设计单位共同编制设计专篇,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9)编制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等相关文件,包括在设备单位确定后根据设备规格、型号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调整完善。满足招标人、第三方审查单位、各政府职能部门和专家审查的相关施工图审查技术要求。
(10)配合招标人及相关单位的设计审查与优化,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评审、修改工作,直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达到招标人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直至取得批复文件。
(11)在服务周期内,配合工艺设计院做好相关设计优化、修改等相关工作。
(12)在服务周期内,根据招标人要求,不断对码头工程设计进行优化,直至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最佳性价比设计方案。
(13)参与码头工程有关的政府或监管部门的业务对接工作和界面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性文件。
(14)配合招标人和政府部门组织召开码头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及必要的阶段性或专项专家评审会、协调会,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租赁、专家差旅住宿费用、专家费、接送交通安排及资料费用等。
(15)配合招标人开展相关设计专篇的政府评审或专家评审、审批及备案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租赁、专家差旅住宿费用、专家费、接送交通安排及资料费用等。
(16)配合招标人的相关工作,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包括按照招标人要求现场派驻相关设计人员,对现场出现的问题、招标人提出的意见、合理化建议等在12小时内予以响应,如果现场设计人员无法解决上述问题,应立即联系本项目负责人解决该问题。根据现场情况及招标人要求,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及时进行设计变更工作。
(17)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招标用图纸、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及有关招标文件。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要进行的协调、协助等相关工作,编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技术文件,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需要的设计成果文件。设计人需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系泊模拟试验以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含审查环节在内涉及的评审、试验、研究、专题报告等,该部分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会务费、专家费、交通费等)、试验、研究及专题报告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18)按照招标人要求码头泊位满足停靠27.1万方LNG船舶要求。
(19)对招标人提供施工及采购期间的技术支持,对施工及采购承包商提出的任何技术偏移或变更等技术问题进行解答,必要时安排技术人员常驻现场协助。
(20)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包括对南侧泊位开展研究,具体按照业主要求确定。
2.2.3设计周期:
(1)招标人提供的测量与勘察资料,设计单位需在3日内进行复核,如需要重新测量、补充测量,则设计人应在10日内自行完成测量,确保设计各阶段进度要求。
(2)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概算等相关文件资料(送审稿);全部资料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优化,直至达到招标人要求,通过审批部门的审查会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
(3)初步设计批复后45天内,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全部资料文件;全部资料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优化,直至达到招标人要求,通过审批部门的审查会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
(4)在此期间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文件。设计单位除需保证上述设计周期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设计文件的交付应满足项目总体进度的要求。
(5)总设计服务期以完成委托范围内全部工作直至本项目交工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服务结束为止;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后续按照招标人要求现场派驻相关设计人员进行现场服务及施工配合、交工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服务、竣工图编制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并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支持,随时响应招标人要求,随时解决设计、施工、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业绩条件:
投标人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已投运的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港口与航道专业)。
业绩条件:
至少担任过1项已投运的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3)其他分项负责人条件:
项目总图负责人、水工分项负责人、土建分项负责人、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工艺分项负责人及电气分项负责人等各专业人员最少1人,且从事设计工作满10年以上。项目总图负责人、水工分项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土建分项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具备水运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者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工艺分项负责人及电气分项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17:3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采用腾讯会议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会议号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发布,同时链接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东洋口港液化品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阳光岛
联 系 人:胡总、秦经理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楼1007室
联 系 人:徐蕾、孙宁
电 话:025-********
工作QQ:*********(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本次招标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YKG-LNGMT-SJ标段)和设计咨询(YKG-LNGMT-SJZX标段)中,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已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YKG-LNGMT-SJ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咨询(YKG-LNGMT-SJZX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造价金额、技术标准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也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清。
8.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若某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该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提交给招标代理(注: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需将保函原件提前递交至招标代理,若采用快递形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后果投标人自负)。
8.9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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