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校园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智慧校园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标人)委托,就南京体育学院智慧校园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南京体育学院智慧校园建设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JSTCC**********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对南京体育学院智慧校园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分为10个包件,具体采购内容包括:

项目名称包件包件名称最高限价(含增值税)备注
南京体育学院智慧校园建设采购项目包件一财经信息化建设财务中台定制功能开发及采购全流程系统169万元-
包件二财经信息化建设合同管理功能拓展34万元-
包件三场馆信息化安全化建设智慧安全平台160万元-
包件四场馆信息化安全化建设智慧体训平台65万元-
包件五财务自动化服务平台RPA管理软件37万元-
包件六会议室多媒体系统80万元-
包件七审计及服务系统55万元-
包件八一卡通系统升级建设126万元-
包件九智慧校园云平台177万元-
包件十财经信息化建设财务平台升级及架构迁移-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项目,不对外发布

注: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服务需求书》。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投包件中所有货物及服务均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被拒绝。

3、每个包件中标人数量:1名(可兼投兼中)。

4、资金来源:自筹。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包件一至包件九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包件十按单一来源流程组织采购。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通用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5、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7、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9、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2、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3、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4、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二)各包件其他资质条件

包件一:财经信息化建设财务中台定制功能开发及采购全流程系统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软件系统开发业绩(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包件二:财经信息化建设合同管理功能拓展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软件系统开发业绩(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包件三:场馆信息化安全化建设智慧安全平台

1、投标人须具备消防施工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主要货物(主要货物:智慧消防软件基础平台、报警第三方数据发送系统、智能应急疏散系统、消防视频联动监控系统)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同时提供投标主要货物制造商(主要货物:智慧消防软件基础平台、报警第三方数据发送系统、智能应急疏散系统、消防视频联动监控系统)出具的对其货物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的承诺。

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类似智慧消防安全平台的开发实施案例(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包件四:场馆信息化安全化建设智慧体训平台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软件系统开发业绩(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包件五:财务自动化服务平台RPA管理软件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软件系统开发业绩(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包件六:会议室多媒体系统

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投标产品的销售资格或厂家授权书。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会议多媒体系统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包件七:审计及服务系统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软件系统开发业绩(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包件八:一卡通系统升级建设

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新中新一卡通软件销售资格或厂家授权书。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卡通系统销售业绩(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包件九:智慧校园云平台

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超融合服务器销售资格或厂家授权书。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软件或硬件设备销售业绩(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包件十:财经信息化建设财务平台升级及架构迁移

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项目,不对外发布。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3、平台服务费:500元/包,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包件一至包件九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上进行发布。包件十为单一来源项目,不对外网发布。

七、开标及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上午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将采取远程开标方式,并允许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3室;收件人:招标与采购五处;手机:180*****886135*****515);邮寄包装要求:外包装上应清楚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同时,投标人须按附件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参加远程异地开标仪式须知》,并于约定时间前将上述文件盖章的扫描件发至yefc@jitc.cn 邮箱。

八、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

邮 编:******

联系人:薛弘宇 徐悦 叶逢春

联系电话:025-******** 180*****837 135*****515

电子函件:yefc@jitc.cn


标签: 智慧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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