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九龙坡西彭支行原址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九龙坡西彭支行原址装修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
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TC249DHFA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正街一号怡心小区52栋。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营业用房装修面积约967㎡。
2.3 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1741012.76元。
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
于室内外装修工程、强电线路入户工程、电气照明安装工程及广告标识和各类设施设备电源
线(特别提示,所有空调室外主机电源线安装至空调室外主机安装位置处时应多加2米,用
电负荷由空调公司提供)、UPS电源线、空调室内末端进出风口和检修口开孔(尺寸由空调
公司提供)、空调检修口和装饰风口的安装、给排水工程、防水工程、拆除工程、营业厅各
分区地面嵌入式一米线提示牌开孔(提示牌由标识公司安装)、门头等招标施工图所示全部
内容。(不含电力增容、空调和新风设备、家具、室内外广告标识、LCD显示屏、LED显示屏、
液晶电视、防雷地线、网络和电话布线、整体现金柜台、卷帘门、联动互控门、智能防盗门、
防弹防砸玻璃、防砸玻璃、监控设备等甲方已另行实施集中采购的内容,但需与对应供应商
做好配合,保证各分项工程有序实施,其中防砸玻璃安装需乙方完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
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2.5 工期要求:105日历天(项目分两段装修),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质保金要求:合同总金额的 3%;质量保修期限要求: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5 年,
其余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3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
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行 贿 犯 罪 、 串 通 投 标 犯 罪 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的)。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第八章资格审查部分);
3.1.3 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若与中国工商银行有项
目合作,应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
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工商银行
供应商库清退。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第八章资格审查部分);
3.1.4 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
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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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
第八章资格审查部分);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第八章资格审查部
分);
3.1.6 投标人须承诺:必须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
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第八章资格审查部分);
3.1.7 投标人若存在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须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
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并作出相应处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第八章资格审查部
分)。
3.2 特定资格条件
3.2.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
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
位公章;
3.2.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
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分别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A 证)、(B 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3 投标人 2021、2022、2023 年度财务报告中任意两年净利润不为负数。投标人须
提供 2021、2022、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投标人须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2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
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
供投标截止日前 12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
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
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缴费证明等复印件;
3.2.5 投标人在重庆市内有固定经营场所。投标人经营场所若为自有产权,须提供不动
产权证书复印件、办公场所彩色照片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经营场所若为租赁,须提供
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办公场所彩色照片、房屋租金发票复印件等并
加盖单位公章;
3.2.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
工时间为准)的 1 个单项装修装饰工程项目业绩。业绩规模:建筑面积不低于 500 平方米
(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包
括但不限于:封面、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合同主要内容等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材
料(或竣工验收表、或结算审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和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委托人盖章的,可以同时提供投标人接收委托人企业邮箱(带企业域
名为后缀或带企业标识的邮箱)发送邮件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佐证。提供相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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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发票信息中须体现对应项目的名称(若发票不能体现项目名称的,则
发票金额应与合同金额一致);
3.2.7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不能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
项目经理,并做出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承诺和未被禁标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
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
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
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到
岗履职和未被禁标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格式见第八章资格审查部分)。
3.2.8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 中 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部分附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
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9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投标人须在投标
文 件 资 格 审 查 部 分 附 拟 派 专 职 安 全 人 员 身 份 证 、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C 证 ) 及 投
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10 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招标人的
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
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
足该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
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第八章
资格审查部分);
3.2.11 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在投
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
3.2.12 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8.网点装修改造主要用材承诺与监督
表”要求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第八章投标
函部分及资格审查部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止,在网上(http://www.365trade.com.cn)注册登记。招标文件售价:800.00 元/套,
售后不退。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注册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购买方式如下:
4.1 网上注册流程:
4.1.1 登录 http://www.365trade.com.cn 网址进行投标人注册。
4.1.2 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
“立即投标”,后续根据相关提示上传资料。
4.1.3 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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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
4.2 招标文件购买流程:
4.2.1 在平台选择“电汇”的支付方式将文件购买费汇款至以下账户(汇款时需注明:
“TC249DHFA 标书费”字样)并将“标书费用汇款凭证”上传至平台。
4.2.2“标书费用”收款账户信息: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
账 号:3100020219200339271
4.2.3 注册报名时填写投标人的有关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邮 箱 等 有 关 内 容 ), 代 理 机 构 确 认 上 述 信 息 内 容 完 整 且 标 书 款 到 账 后 , 通 过
jiangqiao@cntcitc.com.cn 邮箱将招标文件等资料发送至投标人在注册登记时填写的邮箱
内。(投标人注册后在选择标书费用支付方式时,系统中会出现“平台服务费 200 元”的支
付按钮,投标人无须理会该费用,也不需要支付该笔费用。如因投标人误操作缴纳了该笔费
用,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2.4 标书款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邮箱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在网上注册登记时
填写的邮箱内。
4.3 其它事项
4.3.1 标书款一经收取不予退还。各投标人只能按上述指定的方式缴纳标书费用和获取
招标文件,投标人通过其他方式缴纳的标书费用、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4.3.2 网上注册、投标保证金支付等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 时 00 分到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到 17 时 00 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
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北
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座5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泰昌路61号
联 系 人:兰老师
电 话:023-62918142
电子邮件:lanxi@cq.icbc.com.cn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座5楼)
联 系 人:何倩、江巧
电 话:(023)68881331-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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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jiangqiao@cntci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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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