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山梦想国一期建设项目-空气源综合能源运营管理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莲花山梦想国一期建设项目-空气源综合能源运营管理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莲花山梦想国一期建设项目-空气源综合能源运营管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JLXF-2024-027
2.项目名称:莲花山梦想国一期建设项目-空气源综合能源运营管理
3.预算金额:投资金额约*******元
4.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0
5.采购需求: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2509公顷,供热/供冷总服务面积*****.57㎡;冷热源站内空气源热泵设备、热源设备房内整体设施配套及系统等的采购、安装、调试;20年期的供热/供冷运维管理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期限为合同签订后45天完成竣工,并具备供热/供冷条件;运营期限为2024年12月1日-2044年4月10日(运营年限20年,自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进入运营期,如前述日期与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不一致,则以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运营期)。运营期限内,本项目运营管理内容全部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运营期结束后全部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运营管理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运维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运营管理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2021至今)须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在同类项目上无不良记录和法律纠纷,提供相关承诺书;
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请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
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28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门市)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网站》上发布。
七、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梦想国文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雅居20#105号101室
联系方式:刘丰铭177*****668(办公号码)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2216C-9室
联系方式:邓慰萱0431-********
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莲花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联系人:桑骞 0431-********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043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
邮 箱:ccjw********@163.com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 编:******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
邮 箱:********@qq.com
地 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 编:******
来源: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邓慰萱
复审:刘丰铭
终审:修丽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