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黄河路雨污排改造工程(立面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东营市河口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黄河路雨污排改造工程(立面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东营市河口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黄河路雨污排改造工程(立面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和顺源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工程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黄河路雨污排改造工程(立面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6-277号
工程招标范围:施工为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监理为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东河发改立项[201612号文批准建设。对黄河路(海盛路至海宁路段)两侧沿街25栋政府企业办公楼、10栋住宅楼、新华书店、商场、医院、学校等既有建筑物进行外立面改造。施工计划投资约1801.2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36.02万元。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两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施工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1、第一标段:海宁路起至迎宾街。计划投资约1032万元。
2、第二标段:迎宾街至海盛路口含海盛楼。计划投资约768万元。
投标人施工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区政府投资。
工程地点:河口区黄河路。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与本项目施工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参与本项目监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方式及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在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进行现场报名,其中2016年
9月30日、10月8日(每日9时至11时,14时00分至16时)同时在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608房间)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1、工程施工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刷二维码标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河口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的投标人须开具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的网页截图打印页、法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报建造师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6年1月份(含)以来连续交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网上报名凭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监理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截图打印页、法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报项目总监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6年1月份(含)以来连续交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网上报名凭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报名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贰佰元整(¥2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联 系 人:王先生
九、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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