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博乐市五一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资金、中央财政资金构成,且已经落实。招标人为博州地方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博乐市五一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压力洞部分、机前进水闸部分、厂房、水轮机及导水控制机构、发电机、变压器、拦污栅制作安装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控制价:投标截止前15天公布。
(三)本项目计划工期:2016年11月5日开工,2017年12月1日完工。(因灌溉、景观用水、电网停电等原因,不可能连续停电施工,因此施工方需在业主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工程内容)
三、投标资格
(一)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前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近三年具有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方须为成套发电机设备供应商(设备供应商的产品如不是本企业生产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三)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疆外企业必须为一级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及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经历;
(四)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施工管理岗位专业人员应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有承担本岗位工作的经历;
(五)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近三年的工程施工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投标人应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公告于2016年9月29日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7日至10月11日在新疆水利网(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自行下载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电子版。
(二)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7日11:00。
(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
七、报名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文林、赵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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