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新污染物筛查及环境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新污染物筛查及环境风险评估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新污染物筛查及环境风险评估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08,100.00
最高限价(元):3,308,1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及《辽宁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合称“方案”)要求,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编制2025年度辽宁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工作方案;对各级管理部门及调查企业开展环境信息调查及新污染物治理宣传培训;完成数据填报核查及现场审核;编制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报告。二是开展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省典型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需求,编制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开展监测工作;编制辽宁省2024、2025年度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报告。三是开展新污染物筛查评估。依托全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及新污染物环境监测结果,开展辽宁省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筛查;选取不少于2种化学物质开展典型区域环境风险评估;编制本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对策研究报告。
二、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本次服务内容包括:
1.辽宁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
整合已开展的化学物质调查、新污染物监测试点等资料,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及相关技术规范,聚焦国家和我省“方案”确定的重点行业编制2025年度辽宁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工作方案。配合采购人组织开展全省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对各级管理部门及调查企业开展环境信息调查及新污染物治理宣传培训,负责开展信息调查技术培训、技术帮扶,并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信息核实等方式开展信息调查过程的质量控制。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编制辽宁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报告。
2.新污染物环境监测。
基于我省区域特点、产业结构分布和新污染物管理要求,参照生态环境部《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省典型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需求,制定辽宁省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开展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工作。编制辽宁省2024年、2025年度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报告。
序号 | 监测类别 | 监测点位(个) |
1 | 地表水 | 18 |
2 | 沉积物 | 18 |
3 | 大气 | 3 |
4 | 土壤 | 9 |
3.辽宁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筛查和风险评估。
依托全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及新污染物环境监测结果,对高关注、高产(用)量、高检出率的新污染物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筛查。选取不少于2种化学物质开展典型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针对缺少已有数据或数据质量不满足风险评估要求的化学物质危害性指标开展生物系统效应、降解和/或蓄积性测试。编制本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对策研究报告。
(二)服务要求
主要包括数据填报核查及现场审核;辽宁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工作方案;辽宁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报告;辽宁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方案;2024年、2025年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报告;辽宁省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报告;辽宁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对策研究报告。
(三)服务质量要求
1.辽宁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要求:
辽宁省新污染物调查工作方案须按照基础信息调查-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环境风险评估-调查成果集成的技术路线进行编制,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按照《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完成新污染物基础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质控抽查比例不低于生态环境部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辽宁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报告。
2.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要求:
(1)样品采集:现场采样工作须满足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样品保存和流转:样品的采集和流转应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等有关监测标准要求进行。
(3)样品分析测试:
①分析测试方法优先选用满足监测要求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方法(技术文件),初次使用,监测单位应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并参考《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168-2020)开展方法确认并提供相关材料;
②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技术文件)的,可参考国际/其他国家标准、成熟的文献方法或目前业内认可的分析测试方法,建立作业指导书,并按照《补充要求》的规定进行方法确认后,按作业指导书执行。
(4)质量保证及控制:测试过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应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的空白、加标、平行等质控措施的样品比例不得低于实际测试样品数量的5%。
3.新污染物筛查评估要求:
按照《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技术导则》《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框架性指南(试行)》《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暴露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技术导则(试行)》《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三、报价要求
1.项目报价为“全包”模式,即总报价包干,具体包括资料收集、信息调查、培训、宣传、样品采集、检测分析、方案及报告编制、专家评审等各环节所涉及的所有工作费用。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作无效报价,投标无效。
四、其他要求
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投标人因未及时现场考察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预算最高限价330.81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具备的均予以认可。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或邮寄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2甲-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邮箱地址: lnbfzbyxgs@163.com
开户行: 广发银行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恒伟、殷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