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智能电梯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三标段EPC及监理不见面开标
许昌智能电梯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三标段EPC及监理不见面开标
XCGC-F*******许昌西迅管理有限公司“许昌智能电梯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三标段 (EPC)及监理”(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许昌西迅管理有限公司“许昌智能电梯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目前已经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107-******-04-01-******),招标人为许昌西迅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林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GC-F*******
2.2项目名称:许昌智能电梯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三标段 (EPC)及监理
2.3建设地点:许昌市许昌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许昌经济开发区)河南省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外环以北、屯田路以南,飞天路以东、开元路以西围合区域。
2.4项目概况:办公楼、停车楼、厂房及一期项目精装工程;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及电气部分、装饰装修工程、电力、燃气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具体以设计图纸内容为准。本项目总投资约2.2亿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验收等工作;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包括工程总承包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设计变更(如有)及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
设计费:招标控制费率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100%;
施工费:以经评审的建安工程等费用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第二标段:招标控制费率为《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费计费规则》(豫建监协〔2015〕19号)的100%。
2.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72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为工程总承包周期及保修期。
2.9质量要求:
一标段: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技术职称。
3.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人员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高级技术职称。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及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 联合体要求
3.4.1 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名。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4.2本项目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tpbidder)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08时30分。
6.2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投标人”— 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 — 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招标人:许昌西迅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屯田路电梯产业园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8*****868
代理机构:河南林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示范区芙蓉湖深商大厦1715室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131*****939
监督单位: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1*****175
许昌西迅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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