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分行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沧州市分行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沧州市分行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市分行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分行食堂的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方根据采购方规定标准制定菜单,确保制作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工作。 2、满足法定工作日及行内特殊需求的法定节假日就餐需求。 3、满足日常公务接待用餐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01至2024-10-1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现金),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合格者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交招标公司备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24 15:00 ,地点为 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分行 电话:0317-******* 电子邮箱:********@qq.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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