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清分处理一体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TCC240052531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清分处理一体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现金清分处理一体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清分处理一体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清分处理一体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通
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
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
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
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
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境内)各分支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内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
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
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金融行业招标采购专业委员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
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承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离职人员是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
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 5 年的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
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
下同)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
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的情况;须承诺无与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
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如发现相关情况,我公司将立即向中国工商银行告知相关信息。
专用条款
(8)现金清分处理一体机投标产品均须符合《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
(JR/T0154-2017)、《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GB 40560-2021)标准。(投标人
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别能力检测中心根据《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
技术规范》(JR/T0154-2017)检测通过的检验报告;鉴于《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
范》(GB 40560-2021)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尚未开放检测,投标人须承诺如本
项目中标,在开放检测后,1 个月内完成设备送检,3 个月内出具按照《人民币现金机具鉴
别能力技术规范》(GB 40560-2021) 检测通过的检验报告。相关检测报告中,投标产品型号
应与报告中型号规格一致。)
(9)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系统重要性银行的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中,有现金
清分设备的销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的,则须同时该框架协议
项下的订单复印件。)
(10)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原厂商。(投标人须出具声明函。)
(11)投标人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须涵盖工行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投标人应具
备工行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以中国工商银行官方网站首页-分支机构-境内分
支机构为准;投标人须出具盖章承诺函就上述事项进行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在 www.jstcc.cn 平台免费注册(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
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供应商,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
用户信息后,登录进 JSTCC 系统,搜索到本项目后点击关注项目、待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
(人工审核时长约 1 小时),方可线上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注册时的联系人须
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 www.jstcc.cn 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
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有关线上购买下载电子版标书及费用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发票下载领取等平台操作问题,
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 058 0203,025-83303461,1395176762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8 号院 1 号楼哈德门广场西塔 1102-3 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8 号院 1 号楼哈德门广场西塔 1102-3
七、其他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
进行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清分处理一体机项目
1.2 招标编号:JSTCC2400525319
1.3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1.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 最高投标限价:[现金清分处理一体机 40 万元/台(含税)]
1.7 本次招标内容为:现金清分处理一体机(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1.8 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程序如下: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
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分方法,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不超过前 2 名的投标人为入
围供应商(中标人)。其中,在质量、服务等能满足招标人实际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拟向
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拟分配不小于 70%采购数量份额。
(2)本次项目入围供应商仅取得向招标人供应入围项目相关货物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
入围供应商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
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
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招标人有权在项目有效期内发起价格协商。招
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与订单,以及不承诺实际采购量。
(3)入围后,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即成为招标人的合格中标(入围)投标人,由具体采
购单位自行在工行融 e 购电商平台下单采购。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
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
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
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
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境内)各分支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内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
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
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金融行业招标采购专业委员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
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承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离职人员是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
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 5 年的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
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
下同)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
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的情况;须承诺无与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
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如发现相关情况,我公司将立即向中国工商银行告知相关信息。
2.2 专用条款
(8)现金清分处理一体机投标产品均须符合《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
(JR/T0154-2017)、《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GB 40560-2021)标准。(投标人
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别能力检测中心根据《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
技术规范》(JR/T0154-2017)检测通过的检验报告;鉴于《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
范》(GB 40560-2021)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尚未开放检测,投标人须承诺如本
项目中标,在开放检测后,1 个月内完成设备送检,3 个月内出具按照《人民币现金机具鉴
别能力技术规范》(GB 40560-2021) 检测通过的检验报告。相关检测报告中,投标产品型号
应与报告中型号规格一致。)
(9)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系统重要性银行的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中,有现金
清分设备的销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的,则须同时该框架协议
项下的订单复印件。)
(10)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原厂商。(投标人须出具声明函。)
(11)投标人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须涵盖工行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投标人应具
备工行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以中国工商银行官方网站首页-分支机构-境内分
支机构为准;投标人须出具盖章承诺函就上述事项进行承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发售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10 月 14 日(0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
3.2 发售地点:网络获取。在 www.jstcc.cn 平台免费注册(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
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供应商,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
用户信息后,登录进 JSTCC 系统,搜索到本项目后点击关注项目、待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
(人工审核时长约 1 小时),方可线上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注册时的联系人须
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 www.jstcc.cn 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
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有关线上购买下载电子版标书及费用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发票下载领取等平台操作问题,
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 058 0203,025-83303461,13951767623)。
3.3 发布媒介及发售方式:
本项目将在以下渠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工商银行集采门户(jc.icbc.com.cn)。
发售方式为:线上发售(购买流程详见《3.2 发售地点》)。
3.4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3.5 投标人须从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
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5 日上午 8:00。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11 月 5 日上午 9:00;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8 号院 1 号楼哈德门广场西塔 1102-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予以拒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现场出席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8 号院 1 号楼哈德门广场西塔 1102-3
联 系 人:梁岩、韩远珍
电 话:19539643682、18001335628
电子邮件:18001335628@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 7 号
联 系 人: 韩远珍
电 话: 18001335628
电子邮件: 1800133562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