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产业园Ⅲ工程非放化级管件二采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产业园Ⅲ工程非放化级管件二 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
实,招标人为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
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05EC-WZ-GKZB-24-3735/GKZH-24ZXH503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产业园Ⅲ工程非放化级管件二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况:/
2.4 招标范围:安全等级为 NR、NR(S)级,质量保证等级:QA2、QA3、QAN 级
的非放化级管件,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供货、加工、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交货等全部内
容。
2.5 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甘肃项目部
2.6 交货期:一般供货周期为框架协议签订后,采购订单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交货,具
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最新的国家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技术规格书(图册)、采
购说明书、设计变更、澄清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技术及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括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
力;
2)拟投标材料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的 ISO9001 系列或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授权证明文件,同一制
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时
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
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
书网”查询结果或承诺。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
查询结果或承诺。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或承诺。
4)投标人作为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供方黑名单及《中核
四 0 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及处罚清单》(非通报处理方式)。
(5)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XX 项目(项目名称缩写)标书款”。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对公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
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 年 10 月 01 日 09:00—2024 年 10 月 12 日 16:00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
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
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
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
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
扫描为一个 PDF 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中国
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招
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
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
5.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时间为
准,逾期递交、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
收。
5.4 本项目将使用腾讯会议举行开标仪式,视频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龙胜路 1070 号
联系人:张兰柱
电话:021-57957379
电子邮件:zhanglz@cnec5.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1 号院科研楼四层
联系人:庞博、杨振
电话:13810957288
电子邮件:gkzb68196872@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杨振
电话:13810957288
电子邮件:gkzb68196872@163.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
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
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
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
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09 月 3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