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贫困村村庄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十里贫困村村庄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安福县平都镇十里贫困村村庄整治工程资金来源为上级项目资金及村级自筹,建设项目为道路硬化,工程招标控制价235733.6元(中标人需支付本工程预算费1600元及补偿青苗款),一个标段。具体详见中标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企业资质和建造师的要求 1、本工程投标人应具有叁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资格。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4、开标时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书原件及建造师未到场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5、属于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一律禁止参与投标,经审查发现的,保证金不退,并将人员名单上报县纪检部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报价让利率承诺函; (2)参与工程投标的企业营业执照、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材料投标人必须加盖公章(或指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工期要求:工期90天。 五、工程验收决算办法 本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结算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如实际施工中增加工程施工项目,则增加工程项目单价按国家定额标准决算,结算单价按工程量清单单价×(1-中标让利率),增加工程量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的10%。工程最终决算款为:经审计的工程总额×(1-中标让利率)。 六、工程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竣工结算审计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余款质保期满一个月内付清,质保期一年,上述款项均不计利息。 七、违约责任 本工程施工单位需承担工期延迟和质量保证责任,工期每延长一天需向建设单位支付总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在工程质量保质期1年内,需承担工程质量缺陷维修责任。 八、其他 1、投标保证金和报名费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报名费,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投标人未中标的,保证金在开标后退还,投标人中标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经核实存在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报名资料费100元,用于招标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 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在开标时当场审查原件。 3、投标报价承诺方式 投标报价只报让利率,有效让利率区间为5%-15%,让利率低于5%或者高于15%的为无效报价。 4、中标人产生方式 投标人不得少于3个,将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让利率算术平均,取让利率平均值之上最接近平均值者为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从相同报价者中当场随机抽签产生中标人。 5、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上午9时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3日上午9时 开标地点:安福县平都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都镇政府五楼会议室) 招标单位:安福县平都镇十里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159*****811 安福县平都镇十里村民委员会 2016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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