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南华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南华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EPC)6c758a40-e3f9-448c-b9e3-143e51b942a1 | ||
资金来源: | 国资 80.0% 自筹 10.0% 贷款 10.0% 外资 % 6c758a40-e3f9-448c-b9e3-143e51b942a1 | ||
建设规模: | 南华县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设计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本次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规模1.5万立方米/日,扩建后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达到3.0万立方米/日。6c758a40-e3f9-448c-b9e3-143e51b942a1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0-01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8-*******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潘老师 |
办公电话: | 0878-******* | ||
招标代理机构: |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于天霞 |
办公电话: | 0871-******** | 移动电话: | 158*****793 |
标段编号: | GC532*****240********** |
标段名称: | 南华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0-12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30 08:30 |
开标地点: | 南华县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48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范围:本项目招标建设规模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提供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所有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 2.施工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根据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及现场签证进行施工,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设备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4.试运行范围: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建设项目的试运行工作。 5.后续工程竣工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 1.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工作、义务等。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并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办理投标事项,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共同满足下述要求): 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市政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2.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4.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规定,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详见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0-30 08:3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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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标签: 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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