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陈老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襄阳陈老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襄阳陈老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襄阳陈老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襄阳陈老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襄发改审批〔202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城新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襄阳陈老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樊城区旧城南侧,南起沿江大道,北至中山后街,西起古井巷,东至定中街。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30.4亩,其中核心保护区17.5亩,建设控制地带12.9亩。总建筑面积*****.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2.5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陈老巷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保护修缮重要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与利用一般历史建筑、改造利用其他与传统风貌不协调建筑、改善提升环境及必要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智慧化管理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襄阳陈老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全部内容。其中:(1)设计:完成该项目含初步设计优化、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及配合施工、配合完成竣工验收等,其中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结构、暖通、电气(含室内外)、给排水(含室内外)、弱电系统、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消防、装饰装修、电梯、幕墙、钢结构、建筑智能化系统、安防系统、防雷、亮化、海绵、绿色建筑及园林景观等设计。(2)采购:按照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关设备及材料进行采购。(3)施工:按照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古建筑修缮与改造、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给排水、暖通、电气、电梯、消防、防雷、亮化、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小市政配套及道路管网、园林景观、标识标牌、零星工程等)的全部施工图所包含的内容进行,并配合水电气大市政的接入,以及所有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调试、检测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交付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内的维修完成。(4)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施工图和竣工图及其对应的预结算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5)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直至取得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6)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单位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设备设施的保修、迎检、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履约期限:总工期102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附录。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日00:00至2024年10月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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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30日 | ||||||||||||||||||||||
附录: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投标人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③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古建筑);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1.3 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具备1项合同金额(工程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万元及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或修缮)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 (2)同时具备:①单体建筑面积617平方米及以上的古建筑(保养或维护或修缮或加固)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 ;②单体建筑面积1249平方米及以上的仿古建筑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明;提供古建筑工程项目的业绩时,应附相关文物管理部门或政府部门对业绩中涉及的古建筑的认定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1.5投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3135万元,提供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1-8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7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 (5)其他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2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本项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外。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1.8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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