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含安装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肇庆高新区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含安装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肇庆高新区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含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0692-2431Z*******
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含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318,761.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肇庆高新区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含安装)):
采购包预算金额:7,318,761.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计量仪器 | 石英称重传感器(2m) | 48(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84,000.00 | - |
1-2 | 计量仪器 | 电荷放大器(4通道) | 12(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 | - |
1-3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含安装)(不含:石英称重传感器(2m)、电荷放大器(4通道))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044,761.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0天内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2、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2、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2、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高新区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含安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供应商如果自身不能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供应商应将采购需求中适宜分包的内容进行分包,接受分包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且分包合同金额须不少于合同金额的40%。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双方盖章)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接受分包供应商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情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投标人盖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高新区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含安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10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远程电子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名 称:肇庆市交通运输局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
地 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大道2号之一
联系方式:0758-*******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项目联系人:郭宁、郑艳萍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招标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