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校区二期及图书馆换热站改造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中心校区二期及图书馆换热站改造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中心校区二期及图书馆换热站改造工程 JSZC-******-XZGX-T2024-002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1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XZGX-T2024-0027
项目名称:中心校区二期及图书馆换热站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3.******万元
采购需求:
为改善我校冬季采暖效果,进一步提高热力设施、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及稳定性,拟对中心校区二期及图书馆换热站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二期换热站:管壳式换热器更换为板式换热器,在现有设备布置下增加一次网除污器、一次网分布式变频泵及相关管道管件,在一次网回水主管增加电动调节装置,同步增加换热站内各管路参数的检测及自动控制系统;图书馆换热站:在现有设备布置下增加一次网分布式变频泵及相关管道管件。二期换热站位于中心校区东区学生食堂地下一层东北角,图书馆换热站位于中心校区西区图书馆地下一层西北角。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及要求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和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或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必须提供,请填写完整。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①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公用管道安装(GB2热力管道)”;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10-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政府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30)前。
2、2024年10月9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0月9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人:李云泽
联系电话:0516-********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29号苏宁广场A塔3623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2c113a9a-55b9-40d4-993e-25d699cf0b40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泽
电话:0516-********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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