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排查与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南宁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排查与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南宁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排查与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 10 月 14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NZC2024-C3-******-GXHZ(采购计划编号:NNZC[2024]6676号)
2.项目名称:南宁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排查与评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6.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南宁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排查与评估项目 | 1项 | 南宁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排查与评估项目1项。对136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现状和下一步提升治理(管控)率的具体任务措施进行分析形成指导报告。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14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宁市本级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2。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1)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按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2024年 10 月 14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parentId=*****&articleId=F3HdYFs4GqwsB4xopEYGtQ==
3.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3号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华之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703号
联系电话: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丽华
电话:0771-*******
附件:1.CA证书申请方式及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登陆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业务专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资料下载-“广西政采云西部CA办理方式”或“南宁市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在此网址下载: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业务专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资料下载-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操作指南)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之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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