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场监测数据上报对接方案分析监与应用实施招标公告

土地市场监测数据上报对接方案分析监与应用实施招标公告

( 土地市场监测数据上报对接方案分析监与应用实施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土地市场监测数据上报对接方案分析监与应用实施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0号文、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正式运行省级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192号要求,必须使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有关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动态巡查等方面的数据。

2013-2014年我市在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评价中排在倒数第一,面临扣减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的风险。2014年8月开展的土地审计,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纳入审计材料来源之一。根据审计结果分析,暴露出使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数据时存在漏报、错报等情况,影响我市在全省的排名,我市土地利用有关工作面临较大的督察和审计等风险。因此有很强的必要性开展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历史数据专项清理以及相关的规则制定工作。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非深圳市注册的投标人需在深圳市具有合法登记的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场所和服务人员。2.投标人必须具有土地规划编制乙级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并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9806件附件1.0*******.0

具体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项目成果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研究过程中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根据工作需要,收集整理建设用地报批、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包括出让金、开竣工、闲置土地)等基础资料,调查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掌握历史数据清理与上报所需的基础数据。

3.项目成果应做到规则制定合理并符合深圳实际,对接方案详实且解决实际问题,指引便于理解且操作性强,数据清理基础数据扎实且结果彻底。

4.

二、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1.《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429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开展2006年度土地使用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示范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0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84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6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0号

6.《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正式运行省级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192号

7.《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规则》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3]217号)

8.《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3]259号)

9.《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1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三、时间要求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历史数据清理与上报工作须在2016年12月前完成,其余工作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四、工作内容

1.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规则

梳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各职能处室、管理局、事业单位的职责,落实该项工作的责任分工,制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规则》。

2.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数据上报对接方案

(1)系统对接存在问题分析。分析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和委土地业务系统的各项业务及其实现的功能,找出两者差异。从满足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业务功能的角度出发,逐项对照分析与委土地业务系统的功能的差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土地供应来源、土地供应前的审批手续、土地供应、动态巡查等。

(2)编制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数据上报对接方案。根据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和我委土地业务系统的业务流程及分析结果,编制数据上报对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建立两者系统之间土地分类标准对应关系;梳理监测监管系统的有关土地巡查的业务流程和数据项,建立与我委土地业务系统之间的对应关系;编制两者系统之间合同条款对应关系,明确上报的合同的数据内容;对于我委没有涉及的部分土地巡查业务,明确建设内容,后续实施。

3.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操作指引

为保障系统之间对接顺利实施,需编制操作指引,明确各项业务的具体操作,确保及时、准确的更新系统中的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批-供-用”各个环节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时间界限。

4.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历史数据清理与上报

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历史数据的历史数据进行清理,逐宗审核土地供应来源,土地出让金收缴和开竣工等情况。将清理出来的数据在系统中进行更新上报,提高我市在全省评价中的排名。

五、预期成果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规则。

2.深圳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数据上报对接方案。

3.深圳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数据上报操作指引。

六、人员要求

1.中标单位有多年国土行业管理与研究经验,了解和熟悉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土地管理现状,近5年承担过深圳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相关的项目。

2.中标单位必须独立设置项目组,有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土或测绘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8年以上的国土行业管理或研究经验。

4.项目团队成员不能少于10人,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专业人员至少各4名,并具有同类课题研究经验。项目成员职称、获奖、项目经验等相关情况将作为评分的重要因素。

5.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不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对其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

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

2.项目进度安排

(1)中标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推进项目工作。

(2)中标方项目组成员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参加本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

3.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根据中标方申请,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作为项目进度款;中标方提交初步成果并经采购方审核通过后的40%;中标方完成全部成果并获得采购方验收后,经申请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

4.成果验收

由深圳市规划国土资源委员会组织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项目成果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审查批准。

5.培训要求

中标单位应按采购人需求,对采购人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采购人能全面理解项目成果,确保项目实施。

6.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期限从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之日起一年。

(2)提交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3)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项目审查和报告更新等技术支持。

(4)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7.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不得以低于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

(2)投标单位提供报价详细清单(含报价依据和详细计算过程);

(3)为保证技术服务质量,原则上投标人投标报价降幅不得低于财政批复价格的 20%(如财委批复为100万,当报价低于80万时,即报价降幅大于20%),否则将视为有风险的报价,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按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处理)。

(4)投标报价作为合同包干价,超出部分不予追加,由投标人承担风险。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 ---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2

技术部分

44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8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1)对国家及深圳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相关政策梳理全面准确、对深圳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现状把握深刻。分档评分:优得2分,良得1.5分,中得1分,差得0分。

(2)实施方案符合项目需求,项目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分档评分:优得2分,良得1.5分,中得1分,差得0分。

(3)采用合理的措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现并通过验收。分档评分:优得2分,良得1.5分,中得1分,差得0分。

(4)项目工作方案适合深圳的实际情况,能密切衔接委内相关行政工作。分档评分:优得2分,良得1.5分,中得1分,差得0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8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1)能全面、准确的识别研究中的重点难点。分档评分:优得2分,良得1.5分,中得1分,差得0-0.5分。

(2)对重点难点清晰地加以阐述和分析,分析有准确详实的数据支撑。分档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得0分。

(3)能剖析数据分析的特征及原因,并提出符合深圳市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案。分档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得0分。

3

工作技术基础支撑

10

专家打分

2010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深圳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类项目的,每个得2分。满分10分。

4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8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1)有切实有效的项目进度控制措施和沟通协调机制。分档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得0分。

(2)相关保密安全措施全面、有效。分档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得0-0.5分。

(3)项目保障措施全面、可行。分档评分:优得2分,良得1.5分,中得1分,差得0分。

5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服务承诺是否全面周到,具有售后服务计划,保障措施具体、可行。分档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得0分。

6

违约承诺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3分;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但针对性一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2分;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24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4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具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得2分;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2008——ISO9001:2008)》认证的得2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5

专家打分

(1)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的国土行业管理或研究经验得2分,具有5年以上的国土行业管理或研究经验得1分。需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项目负责人参与过深圳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类项目的,每个得0.5分,总分2分。

(提供项目负责人于本项目招标公告之前三个月的社保清单、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参与项目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3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2

专家打分

(1)团队成员近5年参加深圳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类课题的,每人得1.5分,总分6分。

(2)团队成员专业含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至少各4人,得2分,不全不得分。需提供项目团队成员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同一成员同时具有多个专业只作一人算分。

(3)团队成员具有高级(含副高)技术职称,每人得0.5;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每人得0.2分;但总计不超过2分。

(4)团队成员具有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每人得1分,共2分。

(提供项目组成员于本项目招标公告之前三个月的社保清单、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参与项目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4

服务网点

3

专家打分

深圳注册企业得3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得2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办事机构得1分,未在深圳注册企业不得分。

(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4

报价合理性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

分档评分: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分,差得1分。

5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分档评分:优得5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

2

履约评价情况

2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履约情况现场抽检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履约评价出现评价为“差”的,得0分。未评价为“差”的,得2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其他



附件

备注:本公示期限为2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提出采购需求质疑”功能点进行质疑,由采购人进行回复。采购需求质疑及回复列表
序号质疑标题质疑内容质疑单位质疑人质疑附件质疑日期标题内容单位采购人附件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析 数据 市场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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