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医院医疗器械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医院医疗器械招标公告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委托,就医疗器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 检测设备
1.2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6)153 号-CZ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包括具体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2.1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
2.2 招标内容:精液分析仪1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血液分析仪1台、全自动血凝分析仪1台
2.3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内。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货物生产厂商或经生产厂商授权的经销(或代理)商。
3.2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支持能力,提供免费送货上门服务,能按供货合同按时、保质、保量、保证供应,并能按项目技术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3.4 供应商如为经销(或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或销售代理授权证明原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6年09月29日至 2016 年 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3楼东侧)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4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人民币。
4.5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生产厂商: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企业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院或项目所在地(永城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经销(或代理)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生产厂商的授权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企业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院或项目所在地(永城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 21日09:3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6. 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 21日09:3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永城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3楼东侧)
邮政编码:450002
汇款银行及帐号:开户银行(人民币): 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
2016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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