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教学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诏安县太平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亿达漳招[2016]03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太平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16】1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诏安县太平中学,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福建省诏安县太平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诏安县太平中学校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估算为32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一幢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 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直接作为最高控制价,即*******.5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个月;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7.福建省外的投标人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政办[2012]222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7日通过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CA电子证书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k值取值区间10.00%≤k≤11.99%)。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几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 10月25 日下午 17:00时前汇达指定账户(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陆万元整(¥60000元)。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1.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户 名: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9080 6100 1001 0000 0185 73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方式三: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6.3.1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诏安县太平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6日 8:30时,提交地点为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7.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备注: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诏安县太平中学
地址: 诏安县太平中学校内,邮编:363500
电话: 139*****656 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华星花园3幢101室
电话:138*****144传真:****-*******联系人:小陈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 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
招标
|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