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职业中专扩建项目施工“评定分离”-招标/资审公告

海沧职业中专扩建项目施工“评定分离”-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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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沧职业中专扩建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沧职业中专扩建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4]1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大道与孚莲路交接处西南侧,现状海沧职业中专学校西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最高12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注: 地下建筑面积加上与之结构相连的1-3号楼建筑面积),建筑最高檐口高度45.60米,最大单跨跨度30.1米,建安工程费约*****.42万元。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招标人按以下第(2)项方式发布:

(2)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在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发布。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637日历天,定额工期789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临设(含围挡、大门、 临时道路等)并正式开工建设;(2)开工之日起240天内完成地下室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3)开工之日起290天内地下室顶板浇筑完成;(4)开工之日起410天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及砌筑工程;(5)开工之日起480天内外脚手架全部拆除完成;(6)开工之日起550天内完成竣工预验收(含质量、消防、人防专项预验收)及室外工程;(7)开工之日起637天内完成联合竣工验收及备案。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包含主体建安工程(含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基础工程、地下室工程、上部主体、智能化预埋)、设备工程(含变配电设备、柴油发电机组、电梯、餐梯、宿舍热水系统、空调工程、屋顶光伏系统)、室外及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4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中,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2.5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3 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 级别。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跨跨度30米以上(含本数)的建筑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5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3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5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5.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5.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01 09:00:00 至 2024-10-22 10:15: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22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适用于其他项目 )

7.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 票决抽签定标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万元 。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1号

邮编: ******

联系人: 许少榕

电话: 0592-*******

传真: 无

电子邮箱: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坂上社37号火炬新科广场2号楼B区1109室

邮编: ******

联系人: 黄燕玲

电话: 0592-*******

传真: 0592-*******

电子邮箱: minjianzhaobiao@126.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4楼

联系电话: 059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 05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职业 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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