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肿瘤先进粒子治疗示范中心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晋江市肿瘤先进粒子治疗示范中心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肿瘤先进粒子治疗示范中心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C******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晋江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晋江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概算*****.77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社店社区市医院西北角用地;
2.2.项目建设规模:规划建设基地用地面积约*****.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7158.73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53平方米,单跨最大跨度为10.3米,消防高度23.5米,规划高度27.7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人防工程防护类别为甲类,人防工程等级为核5级常5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实训基地、病房、医护办公、通用设备房及工艺设备用房、室外广场道路、绿化及停车场等;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建设内容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晋江市肿瘤先进粒子治疗示范中心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服务、规划验收服务、缺陷责任期等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工作范围及内容: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各专项工程设计(含标识、广告专项设计等)及二次深化设计、后期现场设计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全阶段报批、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所有专业)、空调系统专项设计(含工艺空调)、绿色建筑设计(包括绿色建筑设计及相应的第三方服务如土壤氡检测等)、消防设计、人防工程设计、装修专项设计(如需)、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幕墙及钢结构设计、室外综合管线配套工程设计、室外挡土墙、基坑支护设计、门窗专项设计、道路、安保、通信、防雷、抗震支架、围墙大门、标识标牌等附属构筑物、智能化工程、医疗气体系统、辐射防护系统及防护门、窗等本工程施工和验收需要的所有专业设计及深化设计,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高压供电工程及相应高压变配电设施设备,具体内容详见供配电工程界面划分表;②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设计;③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的设计内容为准。
采购范围:包括审批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建筑材料、发电机、电梯、吊车、空调、智能化设备等的采购。未明确甲供品牌材料的,需由中标人提供相应样品、清单、参数、图纸等给招标人及监理人确认,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使用。具体以招标人的采购需求为准。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土建、装饰(含二装)、幕墙、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含工艺空调)、机电安装、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电梯工程(含装修)、防雷接地、标识标牌、抗震支架工程、智能化工程、辐射防护系统及防护门、窗、临时用电、工艺冷却水、医疗气体、预埋件及工艺桥架、设备购置(包含且不限于20吨吊车、无人智能吊车、10吨单轨吊车)、室外总体(含一体泵房及事故池)、园林绿化与景观工程、室内信号覆盖工程、通信网络、供水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指导项目施工,以及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项目整体全部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做到通过验收整体移交,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高压供电工程及相应高压变配电设施设备,具体内容详见供配电工程界面划分表。具体以招标人的委托内容为准。
其他范围: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及归档材料。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图预算编制,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水土保持、交通影响评价、白蚁防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防雷、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排污证办理、相关专项验收等)。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102万元(含暂定金额6319.28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含暂定金额)为*****.3102万元,设计费按600万元包干计取。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3日历天(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止);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①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②施工图审查合格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送审预算。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专家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且创优目标要求项目达到“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优质工程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无。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无。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30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0月08日18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采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或(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①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文〔2020〕106号)规定执行);②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规定执行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规〔2023〕5号、泉建筑〔2020〕26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建筑〔2022〕65号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29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其中:优质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创优目标相应优质工程增加费的50%;
8.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
8.3履约担保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日止。优质工程履约担保于达到设定的创优目标后退还。若工程尚未竣工验收,履约担保期限到期的,承包人需自行延长至担保期限后,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晋江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崇德路267号金融广场1期1号楼10-11层;
邮编:******;
电子邮箱: / ;
电话:0595-********,传真: / ;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5-********/186*****250,传真: / ;
联系人:王情华/欧阳日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333号晋兴成发大厦15-17楼;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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