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屯镇英台村新建党群服务中心一所324平方米招标公告
大屯镇英台村新建党群服务中心一所324平方米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赉县大屯镇英台村新建党群服务中心一所324平方米项目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商业和服务业用房施工/其他商业和服务用房施工 | ||
采购单位 | 镇赉县大屯镇英台村 | ||
行政区域 | 镇赉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09月29日 15:2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9月29日 08:30至2016年10月10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918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0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爽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685 | ||
采购单位 | 镇赉县大屯镇英台村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赉县大屯镇英台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佟刚****-*******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爽139*****685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镇赉县大屯镇英台村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镇赉县大屯镇英台村新建党群服务中心一所324平方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镇赉县大屯镇英台村新建党群服务中心一所324平方米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6-57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爽
项目联系电话:139*****6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镇赉县大屯镇英台村
地址:镇赉县大屯镇英台村
联系方式:佟刚****-*******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爽139*****685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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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 投标人资质要求:5.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5.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须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缴纳社保,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3年-2015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不亏损;5.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5.5外省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境手续;5.6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5.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5.8本次招标工程严禁挂靠,签订合同前,如发现中标单位有挂靠行为,发标方有权取消中标单位资格,签订合同后,如中标单位有挂靠行为,则视为中标方根本违约;5.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9日 08:30至2016年10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918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918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镇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受镇赉县大屯镇英台村的委托对镇赉县大屯镇英台村新建党群服务中心一所324平方米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HC-JLZB-2016-577
2.招标项目:镇赉县大屯镇英台村新建党群服务中心一所324平方米项目
3.标的内容:新建党群服务中心一所324平方米
3.1工 期:按合同约定。
3.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3工程建设地点:镇赉县大屯镇英台村。
4.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资质要求:
5.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须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缴纳社保,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3年-2015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不亏损;
5.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5.5外省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境手续;
5.6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5.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
5.8本次招标工程严禁挂靠,签订合同前,如发现中标单位有挂靠行为,发标方有权取消中标单位资格,签订合同后,如中标单位有挂靠行为,则视为中标方根本违约;
5.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项目经理职称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类似业绩(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918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6年10月21日9:3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6年10月21日9:3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招标人:镇赉县大屯镇英台村
联系人:佟刚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张爽
电话:139*****68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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