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管委会中心机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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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长春净月管委会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 6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管委会中心机房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实行政府采购,建设资金为100%财政性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信息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机房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 计划工期: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2月20日,共计60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净月高新区。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2.5 采购预算:291.225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省级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2014、2015)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3.2014.2015)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5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能够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 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四楼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信息中心 地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张冬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袁贺、申晓晶 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6 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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