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智慧燃气安全管理平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三河市智慧燃气安全管理平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三河市智慧燃气安全管理平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河市智慧燃气安全管理平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三河市行政审批局以三审批投资[2024]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城乡燃气信息化监管平台,平台包括8个应用模块:全域概况(燃气监测“一张图”)、运行监测、应急处置、统计分析、考核评价、台账管理、培训宣传、投诉处置等;对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楼城乡燃气信息化监管中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数据采集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等。同时为******户天然气居民用户和*****户液化气居民用户装备物联网家用燃气报警器及切断电磁阀,为6240户工商业用户装备独立式工业物联网燃气报警器,为1774个调压箱和1455 个阀门井装备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井下)。 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三河市 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预计开竣工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0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平台免费运营期:5年(提供持续的平台运营、运维维护确保5年期间监管平台能与省市平台同时更新升级或者根据甲方需要拓展其他需求等)。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软件及平台的开发和运维服务等,承包人还须配合甲方完成设计及施工等相关手续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②施工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供货及运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9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提供加盖牵头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扫描件或截图)。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可同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应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和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近三年内(2021年9月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市政燃气工程类或智能化工程类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上业绩可以是工程总承包、设计或者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关键页至少完整显示合同签署各方、签署时间、项目总投资、工程规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有本单位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通信工程或电子工程类高级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证书,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和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②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2条和3.5条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09:00至2024-10-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1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73*****33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三河市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股

电话:0316-*******

电子邮箱:shspjzcfg@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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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大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廊坊市三河市西环路132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卓达小区1-1-101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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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关主任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316-*******

电话: 173*****33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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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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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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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基础设施 智慧燃气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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