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出押解防脱逃设备的在线询价
关于外出押解防脱逃设备的在线询价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关于外出押解防脱逃设备的在线询价
项目编号:620*****46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钦银 133*****890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04 12:22 - 2024-10-10 20:00
采购单位:裕民县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外出押解防脱逃设备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外出押解防脱逃设备:详见附件; | 2套 | *****.00 | - |
附件: 外出押解防脱逃设备.xlsx
响应附件要求:按照商务参数要求提供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10:00至20: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裕民县 哈拉布拉镇 郁金香路5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外出押解防脱逃设备 | 1、★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中心报告,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壹年质保。 2、★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设备或零部件有质量问题免费更换。质保期内,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对于故障处理,要求中标人在质保期内7*24小时提供免费维护服务。 3、★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设施的供货、安装调试与现场操作培训,并交付使用。投标人需在中标通知发布后3个自然日内,携带中标产品的样品至甲方单位进行功能演示,演示功能按照招标参数要求,若无法实现对应功能,甲方保留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和追究责任的权利,投标人需提供样机演示承诺函。 4、★接到故障通知后中标供应商在7*24小时内解决故障。特殊情况无法修复的,保质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新设备或采取使设备可正常运转的措施。 5、★供应商必须能够满足产品的参数要求和商务要求,对不能满足参数要求或者虚假响应,或者无法按时交货影响业主办公使用的,业主可做为废标处理,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对投标公司予以处罚,和进行网上通报处理。 6.★投标人应具备原厂本地化运维能力,应在新疆具有本地化运维团队,投标人需提供新疆自治区本地服务代理机构证明材料和三个月内5人以上运维人员本地社保证明材料。 7.★为了保证系统整体兼容性及平台无缝接入,投标人所投4G执法音视频记录仪应与外出押解防脱逃系统为同一品牌。 8.★报价前如有疑问请联系裕民县庄勇:182*****555、陈健:188*****330。 ★以上标注“★”号条款中标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
标签: 外出押解防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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