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平度院区(平度市中医医院)中频治疗仪等采购项目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DJW-PDZYYY-20241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平度院区(平度市中医医院)中频治疗仪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9.4 万元,招标人为青岛市海慈医疗集
团平度院区(平度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监护仪等(数量:1 宗); (002)中频治疗仪(数量:1 台); (003)临时起搏器(数
量:1 台); (004)数字化心电工作站(数量:6 台); (005)耳鼻喉科内窥镜(数量:1
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监护仪等(数量:1 宗))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
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异常名录
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
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3 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4 号)的规定,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
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及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
包号)的政府采购项目;
4)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
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002 中频治疗仪(数量:1 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
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异常名录
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
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3 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4 号)的规定,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
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及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
一包号)的政府采购项目;
4)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
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003 临时起搏器(数量:1 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
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异常名录或
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的行政处罚记录。
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3 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4 号)的规定,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
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及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
一包号)的政府采购项目;
4)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
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004 数字化心电工作站(数量:6 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
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异常名录
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
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3 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4 号)的规定,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
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及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
一包号)的政府采购项目;
4)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
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005 耳鼻喉科内窥镜(数量:1 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
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异常名录
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
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3 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4 号)的规定,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
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及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
一包号)的政府采购项目;
4)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
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2024 年 10 月 0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网上获取。(1)请登陆金卫电
子招投标一体化平台(https://jw.sdwszb.com)或微信小程序(金卫电子化招投标),进行
网上获取。(2)获取文件时请上传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的 PDF 版:1)营业执照
副本;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证书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1)本项目资格
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文件并不作为潜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供应商
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招标时须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潜在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2)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
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供应商
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开标会议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
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磋商文件工本费:¥0 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青岛平度市青岛路 279 号维也纳酒店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平度市青岛路 279 号维也纳酒店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项目为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平度院区(平度市中医医院)中频治疗仪等采购项目,共
划分为 5 个包,包 01:监护仪等(数量:1 宗),预算:140000.00 元;包 02:中频治疗仪(数
量:1 台),预算:120000.00 元;包 03:临时起搏器(数量:1 台),预算:50000.00 元;
包 04:数字化心电工作站(数量:6 台),预算:39000.00 元;包 05:耳鼻喉科内窥镜(数
量:1 台),预算:145000.00 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平度院区(平度市中医医院)
地 址:青岛市平度市杭州路 38 号
联 系 人:官主任
电 话:0532-873639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凤凰路与旅游路交叉口东南角大院内一楼
联 系 人: 张经理、孙经理
电 话: 1865314702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