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普通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查招标公告
2016年度普通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吉林省公路管理局批准,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暨招标人为吉林省各市(州)公路管理处、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路管理处,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检测项目涵盖吉林省境内国省干线(含新调国省干线)所有桥梁(不含路网改造工程及危桥改造工程建设期桥梁)定期检测。
2.2标段划分
划分为十二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 桥梁数量(座) | 折算后桥梁总长(米) | 检测地点 |
JLQJ01 | 395 | 17069.96 | 长春市 |
JLQJ02 | 451 | 22140.87 | 吉林市 |
JLQJ03 | 215 | 12926.8 | 四平市 |
JLQJ04 | 300 | 13890.1 | 辽源市 |
JLQJ05 | 349 | 23609.71 | 通化市 |
JLQJ06 | 375 | 23261.8 | 白山市 |
JLQJ07 | 91 | 6115.95 | 白城市 |
JLQJ08 | 136 | 10362.6 | 松原市 |
JLQJ09 | 648 | 29407.6 | 延边州 |
JLQJ10 | 53 | 2125.36 |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
JLQJ11 | 82 | 5642.55 | 梅河口 |
JLQJ12 | 65 | 4470.76 | 公主岭 |
2.3 主要检测内容
2.3.1 根据公路桥梁建设年限、桥梁水文地质情况、桥梁结构形式及尺寸,全面、系统、科学、准确地完善干线公路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全部数据;
2.3.2 提交大桥、特大桥及特殊结构桥梁增设牢固可靠的永久性观测点的编号、位置(距离、标高和地物特征)及结构尺寸和设置方式;
2.3.3 提交特大桥及大、中桥观测水位和冲刷情况的水尺或标志的设置方案;
2.3.4 依据掌握及调查的资料,结合此次定期检查,评估桥梁的承载能力、通行能力、抗洪能力、抗震能力及应急抢险能力,并提交相关报告;
2.3.5 提交全部桥梁现有的荷载标志一览表,提交全部桥梁现有信息公示牌一览表;
2.3.6 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3]321号)文件要求,调查桥梁目前安全保护区管理情况,提交桥梁保护区设置公示牌方案。
2.3.7 调查单点支撑独柱墩桥梁,对此类桥梁维修加固后的稳定性做出评价。
2.4 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
检测的桥梁数量、桥梁长度及合同金额按实际检测数据及中标价统一核算。
2.5计划检测服务期
2016年11月1日~2016年12月10日,2016年12月31日前递交桥梁检测报告[含以上所有资料的电子文档(载体为移动硬盘)]。
2.6 检测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检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省部级以上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具有桥梁检测能力),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近五年内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公路桥梁的试验检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对投标人所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检测工程师证书评审时进行网上核查,并以核查后的信息为准(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查询到的结果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只能有一个公司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在其中两个标段中标。评标按01-12标段的顺序评标,若同一投标人已在两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在后续的其他标段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五楼招标部(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原件或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关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证明中至少可查找出公司出资单位(或出资人)、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等相关信息)];对外投资、隶属、管理关系的书面说明(格式自拟,但必须明示以上关系,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在招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此说明虚假,将按弄虚做假投标处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乾元富民酒店B座二楼富临阁会议室(仙台大街52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示
招标人将招标文件附件和中标结果公示在、吉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上。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各市(州)公路管理处,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路管理处,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公路管理段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 |
邮编:130033 |
联系人:徐绍宇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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