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路灯招标公告

太阳能路灯招标公告


寿县迎河镇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2016-CG-223

招 标 人: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寿县招投标中心
编制时间:二○一六年九月


寿县招投标中心善意提醒

一、请各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包括补疑、控制价等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封装、标记投标文件,投标时,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好开标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证书原件、相关资料等,防止投标文件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被拒绝接收或被评为无效投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请投标人慎重作出投标报价,防止因报价超过控制价(最高限价)而造成投标无效。
三、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恶意竞标。本项目变更、签证程序有严格规定,不要试图通过变更签证或其它方式达到增加采购预算或增加采购项目的目的。不履约或履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受到限制投标行为、网上通报等处理。
四、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进行验收,决不允许出现降低质量标准及要求、拖延供货等违约行为,否则将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五、投标保证金应尽量提前汇入招投标中心指定帐户,以保证开标前款能到达帐户,否则将影响投标。
六、投标人对疑问提交时间、补遗时间、答疑时间及开标时间等安排如有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中心并说明原因,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时间安排。
七、请投标人关注寿县招标投标网(http://sxzbtb.shouxian.gov.cn/sxzbtb/)。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
第五章 采购货物清单…………………………………………………… 25
第六章 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28
第七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3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寿县迎河镇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受委托,本中心对“寿县迎河镇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寿县迎河镇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6-CG-223
(三)项目内容:6.5米高太阳能路灯196套,预算价格590000.00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项目专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项目勿需报名,投标供应商于2016年9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起自行登录寿县招标投标网(http://sxzbtb.shouxian.gov.cn/sxzbtb/)政府采购“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投标供应商关注寿县招标投标网政府采购“更正补充”栏目中关于本项目的补遗、答疑等内容。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一)开标日期:2016年10月21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寿县招投标中心开标一室。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寿县招投标中心业务二部(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城投大厦五楼)。
(二)联系人:
黄兴林(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 电话:189*****698
程美燕(寿县招投标中心) 电话:****-*******
六、发布媒介:
http://sxzbtb.shouxian.gov.cn/sxzbtb/(寿县招标投标网)
http://www.ahzfcg.gov.cn/(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ahtba.org.cn/main/(安徽招标信息网)
http://www.hnsztb.cn/hnsztb/(淮南公共资源交易网)
寿县招投标中心
2016年9月30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
12.1.2项目名称寿县迎河镇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22.1.5项目性质货物类
32.1.4采购单位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
42.1.3招标代理寿县招投标中心
52.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2.2.1资金来源项目专项资金
72.3.1招标内容6.5米高太阳能路灯196套,预算价格590000.00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82.4.1.1投标人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2.4.1.2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近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供货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
102.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112.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122.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
132.10分包√不允许 □允许
142.11偏离□不允许负偏离 √允许(具体见评标办法)
154.11投标有效期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64.12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1000元整(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出具),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已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开标前携带交款凭证原件到本中心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以备核验。不从基本账户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开户名称:寿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县支行
银行帐号:3400 1747 5080 5300 1571
174.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
184.14.4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为: 壹 份正本, 壹 份副本。(商务标正本、商务标副本、技术标正本以及技术标副本均须分开封装,共四个密封袋)
194.14.3签字或盖章要求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文件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签字无效。
204.14.5装订要求须用A4纸订本式装订,否则后果自负。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所有供评标时查验的原件单独装入密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并在该密封袋封面上标明“XXX公司”及“原件”的字样。
215.1密封标记要求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寿县迎河镇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文件、在2016年10月21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并密封完好。
225.2.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10月21日8时00分起至9时00分止(北京时间)
地点:寿县招投标中心开标一室
235.2.2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1日9时00分。
地 点:寿县招投标中心开标一室。
247.3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257.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268.1确定中标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
278.3.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寿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提交金额为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为货物验收合格后3日内退还(不计息)。
开户名称:寿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县宾阳分理处
银行帐号:3400 1101 9580 5250 0285
2811.2招标代理费约定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费的交纳按照投标人须知总则11.2.1约定执行。投标单位最终投标报价含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的形式向本中心缴纳招标代理费。
开户名称:寿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县支行
银行帐号:3400 1747 5080 5300 2190
292.3.2交货地点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302.3.3供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318.4.1.1签订合同地点寿县招投标中心
322.2.2付款方式货物送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90%,剩余10%为质量保证金,期限一年(不计息)。
334.7.2质量要求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为质量合格的品牌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343.4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当文字版和电子版不一致时,以本文字版为准。招投标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本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3510.1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本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受理条件须符合《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公管[2016]40号)文件要求(详见淮南公共资源交易网—政策法规)。
3610.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质疑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质疑逾期未予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寿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或寿县财政局投诉。
投诉受理条件须参照《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公管[2016]39号)文件要求(详见淮南公共资源交易网—政策法规)。
2.总则
2.1 项目概况
2.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2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4 采购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5 项目性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2.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 本项目的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内容:
2.3.1 本项目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3 供货完成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4.1.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1.2 投标人的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2 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2.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9投标预备会
2.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9.2 投标人应在第3.2.1条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2.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第3.2.2条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0 分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采购货物清单);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9款,第3.2款和第3.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2.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推证、解释和结论,本中心概不负责,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证和误解以及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等情况,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招标人可以网上发布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变更时间在网上发布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并公告。
3.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4 招标文件的发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组成:
4.1.1商务投标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函
(3)投标报价汇总表
4.1.2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
(2)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保证金缴纳凭证
(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技术相关资料
(6)规格响应表
(7)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8)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
(9)项目服务人员配置。
(10)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
(11)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以及彩页等
(12)其它材料
4.2 投标文件必须按上述序号或顺序编制,并按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4.3投标文件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并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4.4投标文件及往来函件均须用中文书写。
4.5投标报价
4.5.1投标人应按“采购需求”所列货物逐项报价,并最终按总量乘以单价报出总价。
4.5.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辅材(含专用工具)、税金、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4.5.3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单价不做调整,结算时按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结算。
4.5.4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大写与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且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4.5.5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4.6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4.6.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财务能力;
(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4.7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4.7.1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货物主要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4.7.2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7.3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4.8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4.9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10投标货币
4.10.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4.11 投标有效期
4.1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11.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网上发布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12 投标保证金
4.1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如允许),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4.12.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4.12.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12.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12.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并按本须知第8.3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3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1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担保提交后不参加投标或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的;
(3)投标人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4)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
4.13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14投标文件的编制
4.14.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技术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14.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4.14.3投标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不接受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4.14.4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为壹份;技术标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壹份。商务标正副本、技术标正副本分别在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所有供评标时查验的原件单独装入密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并在该密封袋封面上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及原件的字样。
4.14.5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及正副本须分开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投标
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商务标正本、技术标正本、商务标副本、技术标副本,即4个封装袋)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完好。
5.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3 未按本章第5.1.1项或第5.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 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5.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3.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4.14.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5.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4.14条、第5.1条、第5.2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6.开标
6.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招标人代表、有关监督人员准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授权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被授权代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投标资格,如开标现场未单独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投标文件技术标中也未有授权书原件,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注:如不能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开具的不能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原因证明,或带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本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提交局监督股初验。除监督股采用网络查验外,还将提交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进行专业查验。上述查验不通过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6.2.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6.2.2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并由招标人代表讲话;
6.2.3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有关部门和代表;
6.2.4验证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
6.2.5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标记,并经招标人确认;
6.2.6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6.2.7评标委员会开始技术标评审。
6.2.8该项目按照先开技术标,后开启技术标评审入围企业商务标的顺序进行。对技术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有关工作人员按投标签到顺序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所有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方予考虑。
6.2.9评标委员会开始商务标评审,完成评标定标工作。
7.评标
7.1 评标委员会
7.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7.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等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8.合同授予
8.1 定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本中心将在寿县招标投标网上公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本中心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8.3 履约担保
8.3.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寿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保证金专户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帐后招标人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帐、电汇等非现金的方式缴至指定帐户。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3.1条要求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应视作拒绝提交,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 签订合同
8.4.1.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具体见中标通知书),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应向招投标中心出示代理费和履约保证金等费用的缴纳证明。签订合同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4.1.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4.3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本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8.4.4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要求后及时根据本条款提出的调整内容做出同意与否的答复。
9.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公正采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竞争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0.质疑
1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本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受理条件须符合《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公管[2016]40号)文件要求(详见淮南公共资源交易网—政策法规)。
10.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质疑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质疑逾期未予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寿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或寿县财政局投诉。
投诉受理条件须参照《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公管[2016]39号)文件要求(详见淮南公共资源交易网—政策法规)。
11.其他内容
11.1未中标人应及时到本中心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1.2招标代理费
11.2.1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及示例计算。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
100以下1.5%
100-5001.1%
500-10000.8%
1000-50000. 5%
5000-100000.25%
10000-*******.05%
*******以上0.01%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举例: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5000-1000)万元×0.5%=20万元
(6000-5000)万元×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11.2.2 如果中标人未按照第11.2.1 条的规定交纳代理费,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授标。在此情况下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12.纪律和监督
12.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2.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2.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2.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2.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的情况透露给投标人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13.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参照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等执行。
14.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在寿县招投标中心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评标方法:有效最低价法。
1.1 第一阶段:技术标评审
1.1.1初审评审,具体指标见下表:
评审办法前附表一(资格审查指标表)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资格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2资质证书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3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若法人代表本人参加开标会则只查验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则需查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开标现场查验原件)
6投标保证金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或缺少任何一项原件材料的,详细评审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办法前附表二(初步评审指标表)
序号评审因素初步评审标准
1投标单位名称的
一致性要求投标单位名称与资格后审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应一致。
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经投标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格式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不得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得出现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等情况。
4投标文件的唯一性和确定性投标单位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详细评审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办法前附表三(详细评审指标表)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1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等内容满足采购需求。带★号项必须满足,不带“★”号参数合计负偏离不得超过3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澄清、说明及补正投标单位应按评审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及补正。
3是否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串通投标、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应符合第2.4.1.2条规定的投标人信誉要求。
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详细评审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办法前附表四(技术标综合评分指标)
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 分 标 准
1技术参数40分所投产品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30分。技术指标有1项优于采购需要的(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方可加分),加0.5分/项。本项满分40分。
2企业信誉4分获得国家级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的得4分;获得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的得3分;获得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的得2分,(本项以得分高的计算,不重复计分);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3资信等级3分投标人具有银行出具的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第三方机构出具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3分, 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出具的资信等级证明无效,第三方机构出具信用等级证书如果不能同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机构认可资料的也不得分)。
(提供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4专 利3分获得发明专利的得3分,实用新型专利的,得2分,外观专利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多提供不多得分。(专利必须在保护期内)。
(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5品 牌3分投标产品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国家驰名商标的;得3分,省级工商部门认定著名商标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6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10分每提供1例近三年(2013年9月-至今)单项同类不低于100万元路灯业绩(必须含安装)合同的,得1分;
每提供1例近三年(2013年9月-至今)单项同类不低于200万元路灯业绩(必须含安装)合同的,得2分;
本项满分10分,多提供不多得分。
(提供供货及安装合同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7整体情况35分综合所投产品的品牌、质量、 性能、产品配置、售后服务、参数响应性等情况进行评比打分。好的,得35-30分;较好的,得30-25分,一般的,得25-10分,较差的,得10-0分。
该项由各位评委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委累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该项的得分。
8售后服务2分承诺能实现8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售后服务的得2分;12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售后服务的得1分; 24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售后服务的得0.5分;其他情况由专家酌情评分。
1、“入围企业”:技术标最终得分≥60分,按技术标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取前5名作为技术标最终评审入围企业;如技术标得分第五名出现得分相同的,一并作为技术标评审入围企业;技术标最终得分≥60分,若入围企业只有3家或4家,则全部入围。
2、如技术标评审最终得分≥60分的投标企业不足3家时,则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只有通过符合性评审且技术标得分入围的投标企业,才进行商务标审查。
3、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必须提交,否则所在评分项不予得分。
1.1.2第二阶段:商务标评审
1.1.2.1、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评委会只对技术标最终评审入围单位的最终报价进行评审。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1.2.2、商务标审查主要内容为采购清单项数、采购数量的响应性、有无算术计算错误等。凡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列项的,投标人均须报价,如投标文件清单项未报价的,视同该项报价已包含在其他采购清单项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该项清单的任何费用。投标文件报价清单项漏(缺)项或采购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标评审不合格,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1.2.3、评委会按照通过所有评审且技术标最终得分入围的投标人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出中标候选人、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商务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确定技术标最终得分较高者为优先中标候选人;如果入选投标人商务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且技术标最终得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预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一。
2.2初步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二。
2.3详细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三。
2.4技术标综合评分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四。
3.评审程序
3.1 符合性评审
(1)资格审查
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一的评审内容和标准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初步评审
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二。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标准: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三。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技术标综合评分
技术标综合评分标准: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四。
1、技术标得分计算方法:计算各项得分合计数,各项得分的合计数作为技术标最终得分,并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2、“入围企业”:技术标最终得分≥60分,按技术标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取前5名作为技术标最终评审入围企业;如技术标得分第5名出现得分相同的,一并作为技术标评审入围企业;技术标最终得分≥60分,若入围企业只有3家或4家,则全部入围。
3、如技术标评审最终得分≥60分的投标企业不足3家时,则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只有通过符合性评审且技术标得分入围的投标企业,才进行商务标审查。
3.2商务标审查
商务标审查标准:首先审查商务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及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然后审查投标报价。
投标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90000.00元。
3.3在评审过程中,所有合格投标文件报价均接近控制价或只有投标报价最高且接近控制价的一家合格,项目明显未形成竞争,或出现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2)、(3)、(4)任何一项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作废标处理。
3.4如果所有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不能通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全部被否决,应重新招标。
4.评标结果
4.1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合格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本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评委会按照通过所有评审且技术标最终得分入围的投标人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出中标候选人、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商务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确定技术标最终得分较高者为优先中标候选人;如果入选投标人商务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且技术标最终得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预中标候选人。
4.2 评标结果在开标现场宣布并在“寿县招标投标网”上公布。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寿县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                                                                                                                                                                  

供应商: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等          
货物名称牌号
商标规格
型号生产厂家计量
单位数量单 价
(元)小 计
(元)供 货
时 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元)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向 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十四、本合同须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县招投标中心鉴证、县招投标局备案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报账用)、供应商、县招投标中心、招投标局各一份。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采购人(签章): 供应商(签章):

采购人代表(签字): 供应商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及户名: 开户银行及户名:
帐 号: 帐 号: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县招投标中心鉴证意见:
鉴证人签字: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公章)
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备案意见:
备案人签字: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公章)

第五章 采购货物清单(采购需求)
序号设备
名称主要技术要求数量备注
1太阳能
路灯
1.灯杆
★a、高度:6.5m、单头;
★b、材料:Q235优质钢材,壁厚≥4mm;
★c、抗风能力≥30m/s;抗震烈度:8级;
★d、灯杆内外表面热镀锌处理,锌层厚度≥85um;
e、灯杆外表面热镀锌并经表面处理后,采用防紫外线全树脂塑粉进行喷塑,塑层厚度≥100um,表面光滑,不变色,无针孔、无流挂、无剥落等现象;
f、灯杆底部法兰采用内外焊接,一次成形;法兰材料采用宝钢A3板,厚度20mm。法兰与灯杆间焊接4块厚度不低于4mm的加强筋,焊接饱满,无虚焊;
g、灯杆上直径:70mm;灯杆下直径:170mm;
2.支架
a、采用钢管(与主杆连接部分除外)经模压成形后,拼焊而成。
★b、内外表面采用热镀锌处理,锌层厚度≥85um;
★c、支架表面热镀锌并经表面处理后,采用防紫外线全树脂塑粉进行喷塑,塑层厚度不小于100um,表面光滑,不变色,无针孔、无流挂、无剥落等现象;
d、颜色与灯杆匹配;与灯杆连接处光滑、自然、浑然一体;
3.灯具
a、灯具外壳采用全铝压铸、全密封结构、外表光滑,灯具结构设计合理、强度高、无缩孔、无沙眼;
b、系统工作电压:直流12V;
★c、照明时间:10小时/天以上;
★d、连续阴雨天数:6-10天(全自动光控,时控开关);
e、灯罩采用厚度5mm钢化玻璃,高强度、耐高温、防眩光、高透光率(大于90%);
f、所有紧固件均采用不锈钢材料;
★g、防护等级:IP65以上;
h、外表耐腐蚀性能:Ⅱ类;
i、工作环境温度:-20~+70度;
★4.太阳能电板:多晶硅太阳能硅光电池,160W,其转换率≥16%,寿命≥10年,能够完全符合太阳能路灯照明。太阳能板支架材质及处理工艺参照灯杆及其支架,颜色与灯杆及其支架匹配;规格:2mm*4mm热镀锌方管。
★5、太阳能蓄电池:采用太阳能专用的12V防水密封阀控式免维护锂电蓄电池,容量≥200AH,使用寿命≥10年,温度使用范围为-20℃~+70℃,具有深度充放电功能。锂电池安装方式应采用灯杆上部内藏式,以满足电池的防盗功能。
★6、杆内电线:国标2.5平方毫米(单线)
7、路灯基座:800mm*800mm*800mm,C25砼浇筑;地埋件:260mm*260mm*750mm**18mm,基础螺栓应符合GB/T1220-2007标准;所有外露紧固部件螺母、垫片等采用符合要求的优质材料且进行热镀锌处理,防腐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GB/T9790、GB/T 11373、ZBJ 36001的有关规定。
★8.光源:LED大功率光源、42W.LED;光通量≥5200LM,色温5300-5800K,光源辐照长度30米左右,使用寿命≥10万小时。
9.控制系统:微电脑智能控制器。具有自身功耗小,且具有蓄电池过充、过放电保护,蓄电池开放保护、负载过电压保护、太阳能电池反接保护,延电动作,浮充,温度补偿,光控加时控,防潮保护(全自动运行,无人值守)。
★10、质保期要求:
①、太阳能电池板质保期要求≥5年;
②、光源质保期要求≥5年;
③、控制器质保期要求≥5年;
④、蓄电池质保期要求≥3年;
⑤、灯杆、灯具外壳、反射器质保期要求≥10年;
在质保期内材料、部件、元件等非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须无条件及时免费包修包换,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11、整体要求:整体结构布局合理,防护等级IP65,充份保证灯具的防水性,保证灯具的运行可靠与使用寿命。
12.1、★规格型号:锂电智能型太阳能LED道路照明系统(锂电智能储控单元,三元聚合物锂电池容量≥200AH);锂电池和智能控制系统必须一体成型;“锂电智能储控系统”必须具备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认证或通过部级锂电智能型LED太阳能科技成果鉴定或锂电智能型太阳能LED道路照明系统通过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12.2、技术要求:
⑴a、使用温度范围满足-20~+70℃。
b、具有防水、防潮、防腐、保温隔热等功能,使用寿命达到10年以上。
★c、产品出厂时需加装引出线及标准接头,应具有防反接和防错接等功能,防护等级 IP67。
d、系统安装方式采用顶杆安置,以满足整个系统的防盗功能,且不能影响美观。
★⑵智能控制系统
a、工作电压:DC12V,.
b、采用单片机实现对锂电池的保护。基本功能必须具备过充保护、过放保护、光控、时控、防反接、充电涓流保护、欠压保护、过压保护、短路保护、防水保护等。
c、采用双保护系统,确保锂电池的使用安全
d、控制方式:光控+双时段智能控制,全天候工作,无人值守且具有防雷功能。
e、系统设计要求根据用户决策、天气状况、电池容量合理调整路灯亮度,目标实现每晚亮灯。196整套
(6.5米196盏)效果图详见:
附图
备 注:
1、带“★”号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时必须满足,不带“★”号参数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合计负偏离不得超过三项,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2、效果图详见:附图。
附图(该图片仅供参考):

第六章 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xxxxxxxxxxxxx项目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法人印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函
三、投标报价汇总表

一、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 目 名 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
最终投标报价
(人民币)小写: 元
大写: 元
供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付款方式是否响应响应
优惠条件


备 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人印章):

备注:
1、此表用于开标会唱标之用,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必须与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投标总价完全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为准。
2、表中最终报价为优惠后报价。

二、投标函
致: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
1、根据你方 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方同意从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贵方可不予退还。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完成供货,保证所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规格和数量,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寿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保证金专户提交履约保证金。
9、我方承诺: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向寿县招投标中心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0、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9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1、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2、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13、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投 标 人: 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及主要
技术参数单位单价数量金 额备 注
1
2
3
4
5
6
7
8
……
合 计
合计金额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人印章):

注:
1、上表中的单价必须以人民币的形式表示,但投标人可另外自行标出以外币形式表示的价格和折扣;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辅材(含专用工具)、税金、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第七章 技术投标文件格式


xxxxxxxxxxxxx项目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法人印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
三、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投标技术相关资料
六、规格响应表
七、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八、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
九、项目服务人员配置
十、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
十一、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十二、其它材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1、名称及其它情况:
⑴投标人名称:
⑵地址: 电 话:
⑶成立或注册日期:
⑷主管部门:
⑸性质:
⑹主要负责人:
⑺职员人数: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份 国 内 出 口 总 额



3、最近三年主要销售给国内及国外单位名称及地址:
名称和地址 销售的项目和数量
(1)出口销售


(2)国内销售


4、制造商(或供货商)同意为投标人制造(或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主要货物的声明材料(或产品授权代理证书):
5、须由其它制造厂家供应或制造的部件协作协议或其它资料:
6、最近三年中与各买方成交的此种投标货物(如为自制产品或新成立单位,则不需此文件):
合 同 号:
签字日期:
产品名称:
数 量:
7、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或数据,我们同意按照贵方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法人代表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的职务:

日 期:


二、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寿县招投标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6-CG-223)的投标、合同签订,以及合同执行等活动,其可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投标单位负责人)签字:
职 务: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地 址:
日 期:


三、出席开标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


(单位名称)在参加寿县迎河镇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技术相关资料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税务登记证。
4、若法人代表本人参加开标会则只查验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则需查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查验)。
5、第三章“评审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果有的话);
7、有权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有的话);
8、产品荣获的荣誉证书(如果有的话);
9、所投产品通过的国际认证(如果有的话);
10、其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供的材料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意:
1、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上述材料中需要提供复印件的,应装订在投标文件内,供评标现场查验的所有原件或公证件装入带有清单的密封袋内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六、规格响应表
(可根据本项目需要作适当改动,由投标单位自行填写)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按投标人所投内容填写
序号货 物
名 称技术规格及参数品牌、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人印章):

注:1、投标人必须逐项对应描述投标货物品牌及规格、主要参数、配置及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
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应注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

七、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寿县迎河镇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致 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
根据“寿县迎河镇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2016-CG-223)要求,我方作为“寿县迎河镇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单位,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寿县迎河镇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投标承诺,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二、承诺所投产品质量是通过国家质量检测的合格品牌产品;
三、承诺所投产品有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四、承诺能实现 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售后服务;
五、承诺免费质保期为 年;
六、零配件价格承诺:
七、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其它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八、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人印章):

年 月 日


九、项目服务人员配置
(格式由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考核项目自行确定)

十、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
(格式由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考核项目自行确定)


十一、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以及投标产品的彩页等

十二、其它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太阳能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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