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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糖铺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GSZB-GC-ZBCG-GCGLB-2024-019
1. 招标说明
衡山县糖铺光伏发电项目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工程发包人为 衡山中能建投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
“发包人”)。工程投资控股方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建
设资金为自筹和贷款,自筹资金20%,贷款8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将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的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萱洲镇;
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容量为 70MW,本期为一期,本期光伏
组件的标称功率之和(直流侧容量)为 84MWp;拟安装 144378 块 585Wp
的组件(N 型单晶双面,尺寸:2278*1134*30),年等效满负荷小时
数为 979.92 小时。新建一座 110 kV 升压站、新建约 16 公里(架空)
1 回 110kV 送出线路接入升压站;场区内 35kV 集电线路采用直埋及
架空线路方式,线路长度预计为 24.8km;本项目预计新建道路 1.2
公里、改造道路 4.6 公里。
3)3)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 7 个月;
计划开工时间:2024 年 12 月 1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
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总工期不变。
计划竣工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
2.2 招标范围
衡山县糖铺光伏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的发包方式,承包范围为:
项目(含送出工程及对侧改造)建设及并网手续办理、征租地(包括
临时租地、长期租地及永久征地)及拆迁与青苗补偿协调及相关手续
办理、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含环保、水保工程、劳
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工程、安全监测工程、消防设施及生产生活供水工
程)、生产准备、工程调试、涉网试验(并网前及并网后)、项目并网、
项目验收(包括专项和复垦、农光互补)、质保等工程,标准化建设、
达标创优。并对以上总承包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和水保、
环保、档案等负全面责任。
1)勘察设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范围:负责从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
制等本工程全过程的所有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内容和深度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建筑物装修等企
业标准相关要求完成设计工作。设计过程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及行
业制定的安全性评价要求。
设计内容:(1)地形图测量(光伏场区1:2000,升压站1:500),
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地质详勘,工程水文,微观选址复核、设备技术规
范书编制,初步设计(如电网公司有要求,应取得批复意见),施工
图设计(含综合楼安全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等),升压站建
筑物装修二次设计、绿化设计、竣工图编制,勘测内容应满足初步设
计和施工图阶段所需的深度要求;(2)环评、水保、安全、消防、档
案、职业卫生、防雷接地等验收所需的各专项设计以及开展设计所需
发生的相应勘察、检测;(3)参加本工程的设计审查,并按审查意见
进行设计修改和补充;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检验验收等设计
交底及现场服务工作;(4)编制工程施工招标(提供施工招标工程量
清单)、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纲、
设计对标报告、优化设计大纲、基建节能减排专题报告,参与有关的
招评标和技术协议的签定工作;负责向设备厂家收集用于设计所需的
设备资料,发包人协助;(5)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计工作。以上报
告审查、手续办理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
规程及投资公司相关企业标准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
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
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
任。
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1)光伏电站主变、高低压开
关柜、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电缆、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箱变、
集电线路、综自系统、交直流系统、图像监视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
安全态势感知系统、一次调频系统、纵向加密装置、辅助设施等所有
设备的采购,以及上述设备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
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中标单位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
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2)主体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
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线缆、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
地极等)、标识标牌、电缆沟盖板、厂区围栏和电缆标示桩、安全横
向隔离装置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制作要求符合项目
公司要求)。
3)光伏电站施工范围:包括升压站、光伏场区涉及的所有土建、
安装工程及保卫保洁等。(1)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主变、
高低压开关柜、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电缆、综自系统、交直流系统、
图像监视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供排水系统工程设施及其他辅助设
施、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集电线路等所有设备安装工作,
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安装工作(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
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等)。(2)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
平、临时设施的施工(包含场区临时监控)、升压站进站道路、光伏
场区进场道路和所有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升压站部分(包括建
构筑物、各类设备基础等)、供排水系统工程、35kV集电线路、光伏
组件支架基础、箱变基础、接地、消防、给排水、挡护、绿化、水土
保持、植被恢复等相关土建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并通过安全、环保、水保等专项验收。(3)负责升压站永久水源(考
虑打井或者架设水管)、永久电源工程实施(考虑外接10千伏电源接
入,以及施工临时设施的施工(包括营地、材料堆场、施工便道、承
包人擅自超出用地红线产生的用地费用、弃渣、原设施的拆除和清运
等现场发生的全部费用),满足光伏发电项目总体设计方案,满足升
压站生产及生活需要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4)项目用地红线之外
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
用,发包人予以协助。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
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
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
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
验收合格。
4)试验、调试及竣工验收:完成光伏电站质量监督、并网验收、
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环保水保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
等工作,环保监测、水保监测、环保验收、水保验收、消防验收、防
雷接地、安全验收、专项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快频调试、SVG
性能检测、等)、职业健康“三同时”等并承担相应费用。上述所有
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
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以上工作内容所涉及
的全部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
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性能检测试验及涉网试验均由承包人按照
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承担相关费用。若性能试验不
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承包人须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
试运行期间售电收入归发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施工及生活用
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向相关单位支付费用。
5)项目征租地工作:
发包人负责本项目永久征地手续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对公费
用及规费(主要为征地补偿费用,城镇土地使用税及长期租地租金等,
除耕地占用税以外)。发包人负责本项目长期租地的青苗补偿、用地
附着物补偿对公费用。
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办理上述永久征地用地手续,承包人承担相关
协调费用。
承包人负责长期租地(光伏阵列、场内检修道路、集电线路、送
出线路,租赁期限包含建设期和设计运行期 25 年)和临时租地的相
关审批手续办理,征租地协调等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包括但不
限于:勘测定界、规划红线、权籍调查、影像留存、修建性详规、规
划验收等各类咨询服务和手续办理;施工临建、施工道路、施工用电
用水、施工作业面、材料堆场、弃土用地等发生的超出用地红线产生
的土地占用均视为临时占地,地上余物清理、土地补偿及地上附作物
补偿、弃土或外购土费用、违法弃渣产生的费用、相关临时租地费,
土地复垦、复绿、复耕及耕地占用税等土地相关税费等均包含在投标
报价中。相关手续由承包人办理,但需服从地方职能部门的统一安排,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
(2)如涉及 到土地复垦,承包人负责土地复垦保证金的缴纳,
土地复垦验收合格后自行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
6)承包人负责的其他相关费用:负责初步设计涉网部分审查、
各种专项设计的编制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审查、项目评估,
以及各类专题报告、专项报告的编制及审查、评审等项目技术经济评
审费;项目施工过程中业主单位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产生费用、项目
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产生费用、当地电网历次质
量监督及检查产生费用等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费;工程启动验收、工程
试运行和移交生产验收、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
程消防专项验收、劳动保障及劳动保护专项验收、职业卫生专项验收、
安全专项验收、档案专项验收、防雷专项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编
制、项目竣工验收及其他有关项目验收费、会议费、协调费等全部费
用。
7)送出工程
发包人负责送出工程各类前期手续(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
评审、接入系统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评
价、地质灾害评价、压覆矿评价,送出工程核准等专题)办理及相关
专题与各前期专题报告编制费用。
承包人负责送出工程的路径协议、用地选址、征地租地、地上附
着物赔偿、余物清理、青苗补偿、送出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
工、特殊工程措施、设备材料采购、调试、电网公司验收、环水保等
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以及送出工程涉及的林地植被恢复费、水土保
持补偿费用,各专题涉及到需协调以及不可预见费用(含对侧改造),
保证送出线路正常投入商业运行。
8)其他说明
(1)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负责联系质量监管单位,缴纳注册费
用,并组织工程各阶段监检;承包人配合完成具体工作,负责工程现
场质监对接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承包人发包人名义负责相关并网手续办理(包括与电网公
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等),承包
人并组织电网公司验收;承包人应积极配合项目各项并网手续办理事
宜,工程质量应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同时承包人应负责项目现场
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承包人负责签订各项并网检测(包括电能质量检测、有功
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电网适应性检测等)合同。承包人应积极
配合并网检测工作开展并确保所采购设备通过上述检测。
(4)所有涉网手续办理,包括定值计算全部由承包人负责,承
包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电网对接和保护定值计算等相关工作。
(5)承包人负责征地红线放样、记录、钉桩、拉线及影像留存。
承包人负责施工、生产生活、临建用地、弃土场用地等临时用地的手
续办理、补偿、复原、复耕、复绿及恢复工作;承包人负责征租用地
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等)清理,并承担所涉
临时用地的相关费用,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工作。
(6)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
会、村民的协调工作。
(7)承包人在场内道路及平台等设计施工中须充分考虑光伏电
站原有水系的影响,新设计的排水系统确保所涉及的村庄、矿山、水
库、土地、水源、水电站等不受影响;排水系统顺畅,符合水保环保
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并承担相关费用,不造成滑坡、坍塌、
水淹等事件。
(8)承包人负责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运输路线上影
响运输的如架空线路(如光缆、输电线路等)改造、迁移、桥梁加固、
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9)承包人负责一切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
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
工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地,设备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
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保管,满足设备连续施工要求并
承担相关费用。
(10)承包人向环保部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噪音、废水、废物
排放费用,采取洒水、降尘、降噪等措施。
(11)承包人负责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包括:设
计、施工、组织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满足光伏发电项目总体
设计方案,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12)承包人委托有资质单位负责为项目水土保及环境保护提供
监测、评估服务工作,承包人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13)承包人负责消防备案及验收、防雷备案及验收、安监卫生
备案及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工作。
(14)承包人负责施工中发生阻工等的协调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
事件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15)本项目的设备性能检测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承担费用;由发
包人牵头组织,承包人配合发包人进行项目生产准备工作,按发包人
要求选定委托单位,生产准备工作标准、培训、人员资质、数量应符
合投资公司规定要求组建生产准备机构,组织生产准备人员参加培训、
调试、验收等工作,完成工器具、备品备件及生产及办公家具等的供
货,编制必要的规程、管理制度等,直至完成工程移交生产。移交生
产工作应同时执行投资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16)对于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政府手续办理、土地权利
取得、设计、采购、施工等与承包人工作范围相关的工作,均由承包
人负责办理;其他未提到,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
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材料或协调服务等费用,也应
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17)根据投标截至时间前电网公司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任
何与项目有关、影响项目并网验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增加设备、
线路改造、拆除、换线、二次调频、调试检测等,均应包含在承包范
围内,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
织,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
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
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财务及信誉要求
3.2.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2.2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
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招标人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本集团的黑名单库;
3.2.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3.2.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
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2019 年-2023 年)承担过 1 项 50MWp
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的合同业绩(通过竣工验收)。投标
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
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3.4 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4.1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依法承担
质量终身责任,应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
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
中级安全师执业证书,担任过 2 个与本项目相类似的(50MWp 及以上
光伏发电工程)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
人,且熟悉工程技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人须提
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
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
竣工时间及单位名称)。
3.4.2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提供有效
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至少具有 2 个担任同类型 (50MWp 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项目施工
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
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
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
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
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3.4.3 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具有
有效期内中级安全师执业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至
少具有 2 个同类型(50MWp 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的
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安全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
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
程名称、现场安全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3.4.4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电气一次、二次、安全、质量、
土建、资料等管理人员许持证上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5日10时00
分(以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系统通知时间为准);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9日10时00分前,注册并
登 陆 中 国 能 建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以 下 简 称 “ 平 台 ”)( 网 址 :
http://ec.ceec.net.cn)在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下方的报名表进
行报名,并通过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3534018800052286900001
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已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将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上传
至平台。招标人在平台设置允许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于2024年10
月15日10时00分前登陆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必须由投标
人的银行账户进行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
司名义代汇),并在备注中注明“糖铺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
标书费”。请递交标书费并待招标文件发出后,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于
“我的工作台 - 我参与的项目 - 运行/已完成”中找到本项目,点
击项目名称左侧的“开票信息”以填写发票信息(请务必确认内容填
写无误,由于填写错误导致发票存在问题,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填写完成后即可在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缴纳标书费后,请在开标后 30 日内自行在采购平台
维护开票信息。若超过 30 日未维护,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购买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企业 CA 证书。(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下载专区 CA 相
关下载及常见问题 CA 证书办理指南(新)”。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需
要 3-5 各工作日,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 CA 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
间,请妥善考虑办理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能建电子
采购平台凭 CA 证书电子钥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因本工程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线上)与传统的非电子招
投标(线下)同时进行的模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朝阳
区东三环南路 13 号华泰饭店 202 会议室。
5.3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成功的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国能建电子采
购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
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将予以拒收。
5.4 当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版正
本内容为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ec.ceec.net.cn)
开标大厅及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3号华泰饭店202会议室。
7. 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
台 (http://ec.ceec.net.cn) 及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2 新用户使用注意事项:
请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务必记住用户名,使用该用户名登录,
初始密码为 12345678,登录后请尽快修改密码。报名成功后,请等
待工作人员开通文件下载权限。
7.3 CA 电子签章办理:
参 与 本 工 程 投 标 需 办 理 CA 电 子 签 章 , CA 在 线 办 理 电 话
022-58861234 转 1 转 1,办理 CA 电子签章一般需要 3-5 个工作日,
7.4 公告内所述日期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电子采购平台上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招
请合理安排时间。
以书面方式通知。
8. 监督部门
标监督小组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山中能建投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山县萱洲镇
联 系 人:王海林
电 话:15616219798
代理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124 号
联 系 人:王梓菱
电 话:022-58861889
电子邮件:zlwang2671@ceec.net.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