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1-5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1-5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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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1-5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行业类型:水利 | 专业类型:施工 | 所属区域:于都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1-5标段施工招标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于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于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1-5标段施工招标共涉及贡江镇、梓山镇、岭背镇、罗坳镇、黄麟乡等5个乡镇。
2.2 招标规模:批复投资约8037.52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 2200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于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1-5标段施工招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3个施工标段。
于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1-5标段施工招标情况表
标段名称 合同编号 建设地点 招标内容 计划工期 招标金额(元)
1标段 YDXNYGGTS2016-1 黄麟乡 拟开工日期2016年11月 01日,拟完工日期2017年 12月31日,60工期日历天。 *******.44
2标段 YDXNYGGTS2016-2 贡江镇 *******.44
3标段 YDXNYGGTS2016-3 罗坳镇 *******.99
4标段 YDXNYGGTS2016-4 梓山镇 *******.69
5标段 YDXNYGGTS2016-5 岭背镇 *******.16
合计 ********.72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及环保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不含外省贰级)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施工标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资料费:设计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标段(售后不退)于2016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时在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现场接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不记名收取设计招标文件资料费,其他时间将不再接受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1日10时30分,地点为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且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7.3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4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7.5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6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人可参加五个标段的投标,但一家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现场开标顺序以“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前后顺序开启。若该投标人在先开标的标段中已被评为中标侯选人排序第一时,将不再进入后开标标段的中标侯选人排序(不进入排序项目投标文件在评标响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
7.7县外企业需提供在我县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三证合一”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子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工程款结算往来基本账户授权委托书(原件)(详招标文件附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于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于都县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80*****69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鸿翔建设监理中心
地 址:于都县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 系 电 话:18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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