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工程招标公告

小额工程招标公告


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招投标成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宿松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招标暂行规定》,现公开征集进入宿松县政府性投资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库企业。进入定点库内企业可通过随机抽签、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承担我县须进县交易中心交易的国家要求招标限额以下的小额工程施工类或服务类项目。

一、征集对象

(一)施工类企业:

1、所有注册地在宿松县境内并符合入库条件的三级及以上的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企业;

2、公路、机电安装、水利水电、装饰装修、地基与基础、钢结构、幕墙、园林绿化、园林古建筑、土石方、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建筑防水、爆破与拆除、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满足国家规定最低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等级要求的企业各8家。

(二)工程服务类:勘察、规划、设计、监理等满足国家最低资质等级要求的企业每个专业各5家。

若每个类别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数量不足应征数量的则直接入库;申请企业超过应征数量则按企业注册地顺序确定:注册地在宿松县的优先,然后依次是安庆市(含下辖县、市,下同)、安庆市外安徽省内企业;安徽省外企业(省外企业须在安徽省住建厅信用管理平台已经登记)。在同一行政区域范围内申请入库企业数量超过需应征数量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二、征集对象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无下列情形:

(1)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招投标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

(2)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招投标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

(3)被宿松县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

(4)被法院列入失信记录、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记录、金融系统列入黑名单的。

注:各申请入库企业请提供无以上情形的书面承诺材料。

4、报名前申报单位不分类别一次性缴纳定点入库信誉保证金五万元人民币(未入库单位的信誉保证金在抽签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入库企业承揽业务范围及合同价确定

(一)承揽业务范围

进入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交易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并在下列范围以内的小额政府性投资工程施工类和服务类项目:

1、工程施工类项目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县本级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

2、小额工程服务类项目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县本级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勘察、规划、设计、监理类项目。

进入县交易中心交易的符合以上规定的小额工程施工类项目原则上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项目中标人;服务类项目应先在定点库中先行抽取3家以上企业,再以价格作为主要因素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人。

(二)项目合同价

1、施工类项目施工图纸设计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且能够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合同价=(控制价-预留金)×(1-优惠费率)+预留金。

施工图难以设计完整,工程量难以事先确定的,合同价可暂定为概算价,同时应明确约定竣工结算执行的计价依据、现行规定额缺项时的计价办法、材料价格如何确定、优惠率等内容。工程结算价=竣工后结算审计价=决算价×(1-优惠费率)。

服务类项目投标参考价由业主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和市场行情在招标需求中明确,在定点招标公告中公布。

2、各类别项目优惠率按以下标准执行:

(1)房建、市政工程10%;(2)水利水电工程8%;(3)装饰装修工程15%;(4)园林绿化工程15%;(5)公路桥梁工程8%;(6)土石方工程15%;(7)建筑防水工程10%;(8)地基基础工程8%;(9)服务类项目不低于15%;(10)其他类别项目10%。

四、时间地点安排

(一)征集时间:2016年 9月 27日到2016年 10月1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12:00 ,下午 2:30至 5:30 (北京时间);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中心。

(二)评审时间:2016年 10月 11日上午9:00;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申报办理程序

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征集时间内携带如下资料申报(证件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集中评审时到场:

(一)宿松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单位申报表(格式见附件一);

(二)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二);

(四)建造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人员与《申报建造师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三)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从基本存款账户支付的定点入库信誉保证金(五万元人民币)缴纳凭证(附转账凭证复印件);

接受定点入库信誉保证金账户和账号:

开户单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账 号:****************7253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宿松支行

账号:176*****0033

(六)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四);

(七)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税收管理事项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五);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虚假材料或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入库资格,不予退还定点入库信誉保证金,并作不良行为记录,两年内不得进入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二)定点申报单位的信息将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定点入库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及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3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四)入库企业中标后不得擅自放弃中标资格或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中标人擅自放弃中标资格的,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记录不良行为,并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不予退还定点合同履约金,暂停参加6个月定点招标活动;中标人两年内擅自放弃中标资格两次的,取消其定点库内定点单位资格,记录不良行为,并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不予退还定点合同履约金,限制投标资格1年。发生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立即清理出库并不予退还定点合同履约金。

七、注意事项

(一)办理申报手续和评审时到场的必须是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二)申报材料需按第五条所列项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如同一申报单位申报不同专业类别,资料应分别装订。

(三)联系方式

申报地址: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东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陈女士 、姚先生 联系电话:****-*******

附:

1、宿松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单位申报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申报建造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及其它注册类人员)一览表

4、诚信投标承诺书

5、税收管理事项承诺书 (施工类)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9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企业 定点单位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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