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力成路启元路及望通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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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HC(G)-2024-020)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力成路启元路及望通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
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
金 70 万元,招标人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力成路(唐徕渠-109 国道)、望通路(唐徕渠-109
国道)和启元路(唐渠-109 国道)3 条道路的雨污分流工程和路面恢复工程,新建雨水调节池
及变配电室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力成路启元路及望通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
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力成路启元路及望通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
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
格,且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依法注册、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完成造价审计所必需的设备、软
件和技术能力,并有相应的经验和实例。具有规范和完善的执业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
度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熟知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熟知审
计相关政策及制度;熟悉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
价工程师(提供执业证、注册证)、团队人员中需具备至少一名会计师,其他人员需具有相
应的资格证书。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
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
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
标代理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
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报名通过后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道绿地 21 城 D
区 7 号楼 31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道绿地 21 城 D
区 7 号楼 316 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力成路启元路及望通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永宁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力成路启元路及望
通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4〕9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2024 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剩余部分由县
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阶段
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望远镇城区。
2.2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定于:审查内控制度建立、
执行情况;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复核施工图预算;对整个项目进行施工阶段的现
场跟踪勘察;审查合同履行情况;复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涉及造价方面的经济技术
方案;审核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的计量计价;核算整个施工周期内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实际工
程量;提供有关工程投资方面的咨询;审核工程进度款、复核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的月结算、
年度结算,为建设单位调整投资计划、动态控制工程款拨付提供建议;为保证工程节约投资
提供合理化建议;审核工程结算并出具跟踪审计报告及结算报告。
2.3 服务期限:工程控制价审核开始至竣工结算跟踪审计报告完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0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2 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在宁夏汇诚工程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邮箱(NXhuicheng2021@163.com)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
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工程师资格证书、“信
用中国”网查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以上相关证件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单
位鲜章,授权委托书须提供一份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3.2 招标文件获取:报名通过后领取。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胜利路 6 号
联 系 人:朱晓峰
电 话:139951028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道绿地 21 城 D 区 13 号楼 204 室
联 系 人: 郭启睿
电 话: 8582789、18395077110
电子邮件: NXhuicheng202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