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力成路启元路及望通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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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HC(G)-2024-019)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力成路启元路及望通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第三方项目管
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9 万元,招标人为永
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力成路(唐徕渠-109 国道)、望通路(唐徕渠-109
国道)和启元路(唐渠-109 国道)3 条道路的雨污分流工程和路面恢复工程,新建雨水调节池
及变配电室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力成路启元路及望通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第三方项目
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力成路启元路及望通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第三方项目
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本
次咨询服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技术咨询及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满足本项目咨询服务需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
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
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
标代理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
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报名通过后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道绿地 21 城 D
区 7 号楼 31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道绿地 21 城 D
区 7 号楼 316 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力成路启元路及望通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永宁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力成路启元路及望
通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4〕9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2024 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剩余部分由县
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项
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望远镇城区。
2.2 招标范围:负责初步设计批复的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力成路启元路及望通路雨污分流
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服务工作,从合同签订之日即介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直至单
位工程验收完成,资料完善、档案整理完成期间履行项目法人工作职责,主要内容包括:合
同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质量检测、第三方跟踪审计等各参建单位统一协
调管理;全面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工程稽查、检查、整改、总结以
及信息统计上报等;组织项目法人验收,配合竣工验收,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工程全面移交
等;工程参建各方全过程档案资料整编、归档、移交等;建安工程结算及财务总决算的审核
及对外报审;负责项目完工至保修期内售后服务工作。
2.3 服务期限:工程建设全过程至工程全面移交结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0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2 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在宁夏汇诚工程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邮箱(NXhuicheng2021@163.com)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
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
资格证书、“信用中国”网查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以上相关证件须提供一份
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授权委托书须提供一份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3.2 招标文件获取:报名通过后领取。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胜利路 6 号
联 系 人:朱晓峰
电 话:139951028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道绿地 21 城 D 区 13 号楼 204 室
联 系 人: 郭启睿
电 话: 8582789、18395077110
电子邮件: NXhuicheng202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