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车辆采购项目中巴车采购公告

2024年车辆采购项目中巴车采购公告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4年车辆采购项目(中巴车)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4年车辆采购项目(中巴车)

车辆采购清单
序号 采购单位 购置品牌型号 排量及排放标准 购置数量 备注
1 广州净水公司京溪分公司 一汽丰田柯斯达4.0L高级版20座 国四 1 20座,上驼下白

备注:供应商所投车辆应为合同签订以后3个月内生产的全新车辆,报价包含上车身价、上牌、第一年度保险(第三者不低于3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1万/位、车身划痕险(5千)、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无过责任险、不计免赔险、车辆损失险、交强险等几大险费用)、车辆购置税、第一年度车船税、上牌杂费、赠送物品(全车贴膜、行车记录仪、地垫、三脚架、灭火器)以及完成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车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牌照归属地为用车单位注册地(广州)。
交车地点需在广州8区。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最高限价(元):******.3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2021 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汽车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3)其他要求:供应商须为汽车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拟投入的货物须为自产品牌;若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拟投入的货物须经生产厂家合法授权。(需提供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出具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0)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13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门户网站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15:00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采购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08日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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