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宁都县传染病医院增加一期工程增加供应室电容量等工程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第二次公告
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宁都县传染病医院增加一期工程增加供应室电容量等工程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第二次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都县传染病医院增加一期工程增加供应室电容量等工程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宁都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08日 02:2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 | ||
预算金额 | ¥4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曾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000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曾先生139*****0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曾女士 199*****661 0797-******* |
项目概况
宁都县传染病医院增加一期工程增加供应室电容量等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H-NDWJW-C001-1
项目名称:宁都县传染病医院增加一期工程增加供应室电容量等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工程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宁都县传染病医院增加一期工程增加供应室电容量等工程项目(国内服务) | 1 | 项 |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 ******.30元 | |
本项目设定最高控制价为******.30元。 |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投标。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②、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以上资质;③、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机电工程,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安全考核B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
方式:到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免费领取。(领取文件时必须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2、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3】14号)的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转入采购单位指定帐户且注明宁都县传染病医院增加一期工程增加供应室电容量等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电汇、支票、政府采购担保、金融机构担保、商业担保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
联系方式:曾先生139*****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
联系方式:曾女士 199*****661 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 139*****000
标签: 卫生健康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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