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非八大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非八大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校现就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食堂非八大类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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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非八大类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学校预算。
3.采购内容:学校食堂除批量集中采购大宗食材品类外的其他食材品种,包括新鲜蔬菜和瓜果、水产品、豆制品、干货、水果等配送服务。
4.项目采购控制金额:90万元。
5.服务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社区文樾路3号。
6.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按照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
7.项目公示日期:2024年10月8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下午17:00止(含周末时间)。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深圳、龙岗诚信网查询诚信数据文件或提供查询截图,需要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经营资质(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及资质证明扫描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按如下格式要求提供),详见附件1。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按如下格式要求提供),详见附件2。
(4)《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按如下格式要求提供),详见附件3。
(5)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按如下格式要求提供),详见附件4。
(6)招标公告评分细则中所列相关材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补充材料(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须按顺序排列,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分正本1本和副本2本及电子光盘(或U盘)装进文件袋密封,并在密封口内加盖公司骑缝章交至本单位门卫室。
三、投标、评标、定标事宜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接收人及联系电话: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2日下午17:00点止。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社区文樾路3号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门卫室。
(3)接收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755-********
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5楼会议室。
3.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依据:公示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备选中标候选人)
5.资格初审:
①如果有3家或3家以上公司响应且通过招标文件初审,通过初审的公司皆入围。
②如果响应且通过招标文件初审的公司不足3家,本次招标流标。
四、评分细则
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
2024年10月8日
标签: 非八大食材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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