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年9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4-10-08 08:30
  •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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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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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平湖毕恩熙(浙江)食品有限公司年产面包、冷冻面团6400吨/项目

嘉(平)环建〔2024〕92号

2024年9月30日

见附件

2

平湖市环卫收运系统功能提升项目

嘉(平)环建〔2024〕93号

2024年9月30日

见附件

3

浙江嘉晟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电专用环保型水性粘结剂新材料项目

嘉(平)环建〔2024〕94号

2024年9月30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相关附件:嘉(平)环建〔2024〕92号毕恩熙(钟埭街道).pdf

嘉(平)环建〔2024〕93号平湖市环卫收运系统功能提升项目(当湖街道).pdf

嘉(平)环建〔2024〕94号嘉晟(独山港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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