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名称)司乘公寓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新区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名称)司乘公寓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兰州新区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司乘公寓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A01-********-9-********-****87-4 (交易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已由兰州新区经
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兰州新区经济发
展局关于兰州新区综合客运枢纽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
经发投资【2014】49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甘肃省公路运输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交通部、省交通运输厅专
项补助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1:1,招标人为
甘肃省公路运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火车站及站前广场北侧,经一路西侧;
规模:司乘公寓共地上五层共 7257.69 ㎡,主体高度 19.50 米,
一二层层高 4.20 米,三至五层 3.60 米,室内外高差 0.30 米;
计划工期:334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工程;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资质 3.1.1 申请人应为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相关
资质,营业执照年检有效;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没有被责令停产或
破产清算;无重大诉讼案件;财产没有被查封、冻结或者被接管;无
串通投标、围标、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行为,具有投资参股
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
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
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均按资格预审不通过处理;
3.1.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
上资质;申请人须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派的项目
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建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并
具有有效安全的安全生产考核书,且目前未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3.1.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 近三年(2013 年 4 月—至今)申请人至少完成两个合同项目的
建设,规模在 7000m2 以上,其中一个合同金额不小于 6000 万元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1.6 安全生产
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在本项目管理机
构组成中明确填写安全生产负责人信息)安全员不少于一人(安全生
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可为同一人);3.1.7 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度
(2012 年度-2014 年度或 2013 年度-2015 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
申请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少于 1000 万元;3.1.8 根据
甘建建(2016)231 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及本项目的特点,项目管
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2016 年 3 月 1 日-2016 年 6 月 1 日),
通过资格预审后不允许更换;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
预审申请。
3.4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
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
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
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16 年 09 月 30 日 18 时 00 分 至 2016 年 10 月 05
日 18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 取 网 站 : 甘 肃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址
http://www.gsggzyjy.cn)网站;
获取方法: 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
人使用说明”。
备注: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
免费下载标书、投标及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报名结束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甘肃省建筑
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进
行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须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
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并将备
案表编入资格预审文件第六章“其他材料”中。(具体执行甘建建
【2016】20 号文的要求);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验。
3、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
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资格预
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
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的规定》(甘检会[2014]8 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
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
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5、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
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6、根据新城建发【2014】458 号文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若出
现电子投标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的情况,按废标处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2016 年 10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新区分局一楼第一开标厅(地址:
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甘肃省公路运输服务中心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 277 号
邮编: 73002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话: 132*****966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博昱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 118 号
邮编: 730010
联 系 人: 李女士、朱先生 电话: ****-******* 139*****925
传真: ****-*******
电子邮件: ********3@qq.com">********3@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账号: ********1204

甘肃博昱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3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寓 客运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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