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厅海南岛近岸人工岛项目开发利用专项技术支持实施单位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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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洋厅
海南岛近岸人工岛项目开发利用专项技术支持实施单位遴选公告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海南岛近岸人工岛项目开发利用专项技术支持
(二)经费预算:10万元
(三)服务时限: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工作内容
海南岛近岸人工岛项目开发利用专项技术支持:
1.梳理国内外大陆近岸人工岛项目开发利用现状情况;
2.梳理国内外海洋装备展相关情况;
3.编制海南岛近岸人工岛项目开发利用方案及相关设计图。
(五)工作成果
1.完成国内外大陆近岸人工岛及海洋装备调研报告1份;
2.编制海南岛近岸人工岛项目开发利用方案及相关设计图1份。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法律服务费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乙方开具正规、等额、合法的税务发票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拨付项目总经费的70%;第二次支付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前,在乙方提交相关工作报告并通过甲方主管业务处室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乙方开具正规、等额、合法的税务发票,支付剩余30%的经费。
二、遴选方式
(一)遴选方式
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承担本委托工作的相关能力。
3.无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投标人近3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4.具有良好的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5.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评分标准
序号 | 评比内容 | 评分具体内容 | 分值 |
1 | 实施方案 | 根据报名单位实施方案中项目思路、实施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安排、项目实施保障等方面内容进行对比打分。 最优得50分,良好得40分,一般得30分,差得30分以下,未提供得0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50分。 | 50 |
2 | 同类项目业绩 | 报名单位曾承担过海岛或滨海项目的,每承担过1项得6分,合计最高得30分 (需提供项目合同证明) | 30 |
3 | 报 价 | 价格占20分:将所有通过符合性筛选的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20分。其他报名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 评审小组认为报名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报价,有可能影响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材料作为无效处理。 | 20 |
项目总得分 | 100 |
四、选择标准
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综合评分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人,以此类推。综合评分得分相同的,按实施方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实施方案也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本项目确定1家投标单位中标,中标结果信息在海南省海洋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五、报名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和地点
投标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0月14日17:30前)将《遴选报名申请表》和正式响应文件报送至海南省海洋厅海洋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处(含邮寄报送)。
六、其他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将在海南省海洋厅门户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0898-********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12号海南省海洋厅海洋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处1305室。
海南省海洋厅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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