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楼顶字、楼顶LOGO及外围灯箱等标识制作重4的公开遴选公告

关于楼顶字、楼顶LOGO及外围灯箱等标识制作重4的公开遴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温州市中医院楼顶字、楼顶LOGO及外围灯箱等标识制作(重4)

二、预算金额:******

三、采购方式:公开遴选(有效投标人需≥3家)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具体见下方“附件:温州市中医院楼顶字、楼顶LOGO及外围灯箱等标识制作(重4)采购文件”

▲五、对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从业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提交材料要求:
请投标人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等政府相关平台公布为准,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5、根据“附件:温州市中医院楼顶字、楼顶LOGO及外围灯箱等标识制作(重4)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技术评分细则,按照顺序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6、根据“附件:温州市中医院楼顶字、楼顶LOGO及外围灯箱等标识制作(重4)采购文件”中的有关价格评分细则,提供“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应提供一式肆份的响应文件材料,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材料应设置目录页,注明各部分内容的页码。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响应文件材料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温州市中医院六虹桥院区综合楼行政区域二楼物资采购中心E204办公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09:00分
包装要求:投标相关资料文件密封于包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开 标 时 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09:00分
开 标 地 点:温州市中医院院内
咨询电话:0577-******** 李老师

附件:温州市中医院楼顶字、楼顶LOGO及外围灯箱等标识制作(重4)采购文件





同时请各有意向的供应商在下方链接地址进行线上报名:https://f.wps.cn/g/1oxyId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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