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房建公寓段哈房管内清雪机械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哈尔滨房建公寓段哈房管内清雪机械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房建公寓段哈房管内清雪机械业务外包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FLX-2024-CB008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房建公寓段
目 录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发布。
项目方案:该项目主要为新调度楼及集团公司院内等冬季除冰雪项目。
工程数量:新调度楼、集团公司院内、干部周转房约6万平方米积雪清理及残雪外运工作。
四、项目机构管理
五、承诺书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房建公寓段哈房管内清雪机械业务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FLX-2024-CB008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哈尔滨房建公寓段,对“哈房管内清雪机械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招标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1日11:00至2024年10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按照要求在国铁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向项目联系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索要招标文件(或在招标页内直接下载)。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日期暂定为2024年10月25日1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1小时前,将投标文件封存完好,递交至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复华三道街10号三楼306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采 购 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房建公寓段
技术咨询:齐季
电 话:0451-******** 156*****113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复华三道街10号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发布。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房建公寓段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编号:HFLX-2024-CB008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房建公寓段哈房管内清雪机械业务外包项目
包件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计量单位 | 预设数量 | 施工地点 | 竣工期限 | 最高限价(元) | ||||
A01 |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房建公寓段哈房管内清雪机械业务外包项目 | 见招标文件 | 台班 | 25 | 哈尔滨地区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 3000.00 | ||||
A01 | 哈房管内清雪机械业务外包项目 | 见招标文件 | 车次 | 280 | 哈尔滨地区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 420.00 | ||||
预计发生额合计****** | ******.000 |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房建公寓段 技术咨询:齐季 电 话:156*****113 |
1.1.4 | 项目名称 |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房建公寓段哈房管内清雪机械业务外包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哈南站区、大功率检修基地、新调度楼及集团公司院内等 |
1.2.1 | 资金来源 |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房建公寓段资金已落实 |
1.2.2 | 预算金额 | 详见附件1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关于招标范围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2 | 计划工期 | 详见附件1 |
1.3.3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 (2)需能够开具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完税证明),且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具体税金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2021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能够体现第三方财务审计是否有保留意见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6)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
1.11 | 分 包 | 不允许 |
1.12 | 偏 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与本项目有关的补充说明、更正公告及会议纪要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澄清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09时 00 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小时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小时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指 2021年 1 月 1 日起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四 份 |
3.7.5 | 装订要求 |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4.1.1 | 投标文件包装 | 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要求包封:投标人可将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 |
4.1.2 | 封套上写明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 招标人: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之前不得启封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哈尔滨市南岗区复华三道街10号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复华三道街10号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委员会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 开标顺序:随机顺序。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个 |
7.3.1 | 履约担保 | 无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4中标公示 |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之日起将被视为所有投标人应当知道中标结果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 ||
10.13.2 | 确定中标人 | ■由招标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顺序确定排序第一名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采购人可选择重新招标或顺延中标人。 |
10.13.3 | 重新招标及改变采购方式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及投标表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条规定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依法组织重新招标或改变采购方式: 1、经过首次招标公告有以下情形的须进行二次公告重新招标: (1)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当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但剩余有效投标仍具备竞争力的,评标委员会可不否决全部投标,继续评标;当剩余有效投标只有1个的,其投标报价未对招标人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的,评标委员会可继续评标,否则终止评标。 3、经过二次招标公告有以下情形的,经采购人履行采购方式变更审批程序后,变更采购方式: (1)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二次报名投标人为两家的,以谈判邀请的方式邀请二次报名的投标人进行非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二次报名投标人为一家的,以谈判邀请的方式邀请二次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
10.13.4 | 异议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下列事项进行质疑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 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10.13.6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
10.13.7 | 付款方式 | 按合同约定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质证明文件的有效期应覆盖合同履行期限,如有特殊情况,应提供详细说明及证明材料。
1.5 费用承担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终止及采购方式的变更),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分包
不允许分包。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2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1 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收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已报名)。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报价为工期结束的价格(包含按国家现行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当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但剩余有效投标仍具备竞争力的,评标委员会可不否决全部投标,继续评标;当剩余有效投标只有1个的,其投标报价未对招标人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的,评标委员会可继续评标,否则终止评标。。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签订合同
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可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
8.1 经过首次招标公告有以下情形的须进行二次公告重新招标:
(1)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8.2 当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但剩余有效投标仍具备竞争力的,评标委员会可不否决全部投标,继续评标;当剩余有效投标只有1个的,其投标报价未对招标人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的,评标委员会可继续评标,否则终止评标。。
8.3 经过二次招标公告有以下情形的,经采购人履行采购方式变更审批程序后,变更采购方式:
(1)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二次报名投标人为两家的,以谈判邀请的方式邀请二次报名的投标人进行非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二次报名投标人为一家的,以谈判邀请的方式邀请二次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1.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投标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投标评审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该投标人应在要求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
2. 评审标准详见资格评审表。
3. 评标程序3.1.1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资格审查表的内容进行检验,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初步评审表 | ||||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房建公寓段哈房管内清雪机械业务外包项目 | ||||
投标单位: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证明材料 | 是否符合(符合打“√”,不符合打“×”)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文件上标明的投标人名称及公章 |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签署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
3 | 营业执照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 | 复印件 | |
4 | 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 相关证明材料(可为资质证书或相关业绩资料) | 复印件 | |
5 |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 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
6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需要评审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 复印件 | |
7 | 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 |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ain.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 | 复印件 | |
审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 ||||
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 ||||
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 ||||
注: |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初步评审内容进行审核,合格用“√”,不合格用“×”表示。审核时以装订到报价文件中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准,未提供相应证书或报价文件中无加盖公章复印件的视为不具备该项资格,上述各项合格可进入详细评审,审核结果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详细审评。 |
详细评审表 | |||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房建公寓段哈房管内清雪机械业务外包项目 | |||
投标单位: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是否符合(符合打“√”,不符合打“×”) |
1 | 商务评审 | 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 | |
合同履行及相关要求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 | |||
其他商务条款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 | |||
2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其他技术条款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 | |
审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 |||
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 |||
注: |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初步评审内容进行审核,合格用“√”,不合格用“×”表示。上述各项合格即为满足公开招投标文件要求。 |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的排序结果,确定排在第一位的为中标人。
2、发布评标结果。项目经办人应当场向所有投标人宣布评标结果。
3、现场异议处理。如投标人对评标过程或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当场书面提出,由评委会主任组织评标委员会书面回复。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5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资格评审;
(3)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
(4)汇总评审结果;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3.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A4.技术标评审
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技术标评审。
A4.1技术标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技术标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A5. 商务标评审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标评审办法评定。
A6. 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4)废标情况说明(若有则需要后附);
(5)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6)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若有则需要后附)。
附件B:废标条件
废标条件
B0.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B1.1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的。
B1.2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3 在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4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B1.5 授权委托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
B1.6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B1.7 资格评审未通过的。
B1.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条款,投标无效。
B1.9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B1.10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B1.11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B1.12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B1.13 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B1.1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B1.15 投标文件雷同的。
B1.16 投标文件所提供材料不真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B1.17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B1.18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标原则行为的。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一、项目的基本概况A01包件
该项目主要为哈南站区、大功率检修基地、新调度楼及集团公司院内等冬季除冰雪机械及残雪外运业务外包项目。
二、主要的商务条款1.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哈尔滨房建公寓段
结算单位: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哈尔滨房建公寓段
付款方式:转账
2.合同或合同主要条款:
详见附件。
1.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4月30日。
2.项目内容:
新调度楼、干部周转房及集团公司院内约6万平方米机械除雪及残雪清运工作。具体工作量按实际发生台班数量为准。
3.项目要求:
(1)投标方至少要提供三台前置滚刷清雪车,三台荷载不少于20方的残雪转运车辆,入冬前要将淸冰雪机具整备齐整,保持状态稳定;提前预热、启动车辆,并在每次出车前紧固各零部件,防止车辆作业时机械油压、动力过载导致零部件崩坏断裂。
(2)要有预见性,每日准时观看天气预报,以雪为令,见雪上岗。要求主要道路、人行道,小雪1天内清理干净,中雪2天内清理干净,大雪3天内清理干净,达到道路见底,彩砖见色,路牙石露根的清雪标准。
(3)清雪车辆作业现场,必须确保清雪机械不侵限、不刮碰列车或行车设备,清雪车辆穿越道口必须要有安全防护员提前做好瞭望并做好防护。
(4)每次清雪外运后,我方主管人员会及时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共同签认投标方《清雪机械车辆作业时间确认单》及工作质量验收单,我方留存2份,投标方留存1份,待结算时作为结算依据,如果我方对清雪外运工作提出整改意见,投标方要无条件接受并及时清理。
(5)投标报价为机械台班综合单价作为进行招标基准,综合单价包括机械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用、配合机械作业人员人工费用(工资、保险等)、清理冰雪、冰雪外运、冰雪运输费用、机械作业相关其他费用。清雪机械作业8小时为一个标准台班。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外包封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包 件 号:
投 标 人:
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投标文件内包封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包 件 号:
投 标 人: (盖章)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投标文件内封皮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包 件 号:
投标人: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项目管理机构
五、承诺书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哈尔滨房建公寓段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投标总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RMB¥: 元
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
(以加盖公章为准)
1.工程量清单初始报价明细
2.主要机械明细表
主要机械明细表
序号 | 品牌 | 规格 型号 | 技术参数 | 工作量 | 计量单位 | 台班 (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三)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序 号 | 条款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2 | 工期 | 日历天 | ||
3 | 逾期交付违约金 | 元/天 | ||
4 | 质量标准 | |||
5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
6 | 质量保证金额度 |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项目经理(负责人)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五、承诺书
(一)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满足此外包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特此承诺。
其他项目机构人员按各专业填写如下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专业 | 人数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六、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申请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申请人名称) (以下称“申请人”)的名义,基于对资格审查文件做了检查和充分的理解,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中的申请人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2、本申请书后附有关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的资质证书;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4)按投标须知前附表1.4.1条款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3、我方按你方承诺:所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并在本资格审查文件中装订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可视为无效。
投标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七、其他材料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条款 | 偏离详细说明 |
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商务条款要求,应逐条在偏离表中响应(正、负偏离应详细说明),未按实际参数答应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 标 人(盖章):
投标代表(签字):
日 期:
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详细说明 |
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书及用户需求,应逐条在偏离表中响应(正、负偏离应详细说明),未按实际参数答应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 标 人(盖章):
投标代表(签字):
日 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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