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南湘江新区公益林、天然林中长期保护规划采购需求公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南湘江新区公益林、天然林中长期保护规划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发挥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主体和精华,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态功能最完备、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是维护国土安全最重要的绿色屏障。天然林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在保持生态系统稳定、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19年7月,经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中办、国办印发了《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着力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的要求,开展编制区域内天然林保护规划是《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根据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20〕24号)文件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十八)编制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将天然林保护和修复目标任务纳入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省政府组织编制全省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市县级政府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明确辖区内天然林保护修复范围、目标和举措,分解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实施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修订的需经原批准机关同意;编制或修订规划、实施方案应当公示,必要时应当进行论证、听证”。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新发展理念,落实《湖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湖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和《湖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在全面认识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新机遇、新挑战的基础上,以全面保护天然林、实施天然林修复、提高森林质量、维护生物多样性为核心,针对天然林与生态公益林存在空间区域上重叠、交叉,生态功能上分工、协作的实际,探索将天然林列入生态公益林范畴,统一公益林、天然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实现全区公益林、天然林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以公益林、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强公益林、天然林生态系统服务综合效能,为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美丽新区目标提供有力支撑,组织开展湘江新区公益林、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

三、技术规格

项目范围

编制《湖南湘江新区公益林、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主要任务如下:

1.对湘江新区范围内的公益林、天然林资源及其保护、修复情况开展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

2.探索湘江新区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保护并轨管理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3.编制湘江新区公益林保护规划、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图件、数据库等。

二、工作内容

组建规划编制项目组,确定工作技术路线,开展基础资料收集和现状调查工作,编制规划成果,征求意见后报审。

主要工作内容:

1.基础资料收集和现状调查阶段

确定工作技术路线,对湘江新区公益林、天然林资源现状、保护、修复现状及相关政策制度等基础资料收集整理。根据自然恢复难易性、生态区位重要性、生态环境脆弱性、物种珍稀性、群落完整性等多种因素,区划好公益林、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和措施;遵循天然林演替规律,根据天然林分布的地理区位、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生态功能特点,以天然林演替规律和发育阶段、生态区位、生态脆弱性、天然更新等级、郁闭度/覆盖度、森林健康等级等指标进行分类修复划分,进行现场踏勘、摸底调查,确定各个天然林小班的修复类型,形成现状调查基础资料汇编。通过土地改良,植被调整、林下种植、群众参与等手段进行生态公益林地调整管理,保护区域内生态环境,实现森林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和建设。

2.规划编制阶段

依据现状调查,对湘江新区的公益林、天然林资源现状进行分析评价,对公益林、天然林保护修复现有建设成效进行分析评价,借鉴国内外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经验,以湘江新区公益林、天然林保护与修复两大主题为核心,探索建立健全公益林、天然林保护责任、经费保障、依法保护、管理工作机制等制度建设内容,形成初步规划成果。征求相关部门、有关专家的意见后,对初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深化、形成报审成果。在编制过程中,对阶段性规划成果及时组织咨询论证,并报送相关部门,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进度要求

项目总体要求2025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和内业经营档案资料处理。收集整理湘江新区近三年年经营档案资料,矢量资料分类分档保存,并且组织现场调研及座谈。

2024年12月底前,对现状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开展外业调查,完成27个行政主体(街道、乡镇、风景名胜区等)的座谈和实地考察。采用无人机航测等方式野外实地调查,核实湘江新区1200平方公里范围内林业发展相关要素的位置、种类、规模、建设情况等形成报告初稿。

2025年3月底前,编制湘江新区公益林、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根据湘江新区林业规划基本思路,统筹各方资源,严格按照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湘江新区公益林、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对阶段性规划成果及时组织咨询论证,并报送相关部门审议,最终形成湘江新区公益林、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

二、成果交付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服务标准

按时按质提交《湖南湘江新区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提交报告纸质成果30套及电子成果光盘2张,电子文件采用pdf格式、规划数据库采用gdb格式。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式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付款方式:

付费次序

占总费用

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

30%

初步成果通过后

第二次付费

40%

专家评审通过后

第三次付费

30%

项目通过验收后

其他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费用(如有),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本项目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被采购人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造假,取消其成交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成交人承担。

4.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规划 公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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