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白鹤洞街鹤洞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永大楼#301招标公告

【荔湾区白鹤洞街鹤洞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永大楼#301招标公告

荔湾区经济联社“三资”交易公告

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洞联社的委托,定于2016-10-2009:00 荔湾区芳村鹤洞路109号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洞联社的永大楼#301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类型: 厂房 

(二)交易资产座落位置: 南来大街83号

(三)交易资产面积: 397平方米

(四)交易资产的数量:1

(五)交易资产的用途: 厂房

(六)交易资产的现状:闲置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类别:出租 

(二)交易方式: 现场举牌竞价 

(三)资产使用范围:厂房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如遇国家征收、征用该厂房(商铺、房屋、场地),城中村改造、出租方以合法手续征收(征用)该厂房(商铺、房屋、场地),或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出租等情况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竞投报名人须与鹤洞联社连续合作5年以上,信誉良好没有不良经营纪录(无拖欠联社租金、物业管理费、政府各项税费,服从联社日常治安、防火、安全生产的管理), 必须向厂房所在地物业管理处交管理费1000元 最终解释权归鹤洞联社所有

(五)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行保证金

1、起租价: 6000元/月

2、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2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物业管理费;

3、租金递增方式: 无递增

4、交易竞投保证金为¥2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在竞投会举办前(即2016-10-17 16:00 )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六)租赁期限:3年,自2016-11-01 起至2019-10-31 止。

(七)合同的签订:自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三、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无

四、竞得人确定原则

本交易采用价高者得原则。

五、报名及咨询

(一)竞投人(单位)可于2016-10-08 09:00至2016-10-17 16:00 (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荔湾区芳村鹤洞路109号索取竞投详细资料进行报名或咨询。一经报名参与竞投交易,即视为竞投人已完全了解有关竞投交易的全部内容,认可竞投交易标的物现状,并愿承担参加竞投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二)根据公布的交易信息,竞投人在规定时间到荔湾区鹤洞联社“三资”交易站 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竞投人身份证);

2、非竞投人本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3、《竞投报名登记表》;

4、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荔湾区鹤洞联社“三资”交易站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符合竞投条件的,按交易要求到联社(标地所属单位)交纳交易保证金,取得保证金凭证。荔湾区鹤洞联社“三资”交易站凭交纳保证金凭证发放《竞投资格确认书》。

六、交易竞投

竞投人按照《竞投资格确认书》通知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荔湾区鹤洞联社“三资”交易站 现场举牌竞价或递交报价文件,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竞投人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二)《竞投资格确认书》;

(三)非竞投人本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需出具授权委托书、《竞投标书》(暗标用)领取《竞投人准入证》并佩戴好后方可进行会场。

七、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 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洞联社

交易机构名称:荔湾区鹤洞联社“三资”交易站

联系地址: 荔湾区芳村鹤洞路109号

联系人: 何子健 联系电话:***-********

荔湾区鹤洞联社“三资”交易站

2016年09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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