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公告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公告
我院现报废处置固定资产一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二、项目编号:ZCCZ********-C
三、项目内容:医院对固定资产一批进行报废处置,由处置服务商对固定资产进行拆卸、搬运及运输。该批固定资产明细及相关信息见公告附件。
四、报名要求:
(一)响应服务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好,无不良经营史或违法犯罪史的企、事业单位;
2、在报名时按要求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回收再生资源或医疗设备,有承担本次处置各项事宜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上午9时至2024年10月10日上午12时。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邮箱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无效。报名邮箱:rkzck2018@163.com。
3、报名前,响应服务商必须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否则,其报名将不予受理。
4、医院不开具保证金票据。未成交服务商的保证金在报价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三十个工作日内不接受任何查询,如三十个工作日后未收到可以来电查询。保证金退还一律按响应服务商提交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由银行予以无息返还。退付保证金不采用现金退付方式。(响应服务商不得在响应过程中以各种理由要求提前退还保证金!)
保证金的交存帐户户名: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开户银行:农行南宁市民族支行,帐号:200*****040******。
注意:(1)保证金交纳只接受响应服务商的对公账户转账;(2)交纳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与报价的单位名称一致;(3)医院不接受现金缴存;(4)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09月30日上午12时止,以转出时间为准;(5)凡以个人账户转账或现金缴存保证金的服务商报名无效。
5、响应服务商交纳保证金后,需将以下资料拍照或扫描发送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证件应包含:①保证金转账凭证;②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仅限一人,若报名人不是报名单位法人,还需附单位法人身份证以及单位法人授权书)及联系方式,未在邮件中注明联系方式,则报名无效;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拍照或扫描加盖公章,并保证图像清晰可视。
五、报价方式:现场查看,邮箱报价。
(一)响应服务商按医院通知时间到现场查看拟处置资产。
(二)响应服务商在查看完现场后,就所查看固定资产一批作完整唯一报价,于2024年10月10日当天下午17时前,把报价单拍照或扫描发到指定邮箱:rkzck2018@163.com,并在邮件主题写明“报价”字样,其他时间发送的报价单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单上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三)响应服务商就本次所处置的固定资产作完整的报价,处置固定资产的拆卸费、人工费、氧割材料费、工具费、运输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服务商自行承担。
六、评审方法:在报价竞价结束后,医院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采用价格评审法。处置底价: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00元)响应服务商按报价高低确定排名先后,高于底价的才能入围。最高报价者成交,次高者和第三名为成交候选单位。
七、成交服务商须知
(一)现场查看处置资产仅限报名人参加。
(二)竞价时,当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医院有权重新组织报价。
1、最高报价低于底价;
2、前三名成交候选单位都放弃成交资格。
(三)成交服务商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两日之内与院方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交纳成交款项,医院开具收款票据。成交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处置工作后,医院全额无息退还。
(四)成交服务商必须在2024年10月12日前将处置的固定资产拆卸、搬运和处置完毕,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五)成交服务商的(履约)保证金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不予退还:
1、报价结果公告后不与我院签订合同、不及时缴纳成交款项的;
2、成交后未履行公告中规定全部义务的;
3、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他人的;
4、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处置工作的;
5、未按要求将处置固定资产现场清理干净的。
出现以上情形的服务商,将被列入本院不良服务商名单。
(六)签订处置合同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服务商。
(七)成交服务商交清全部成交款项后,由成交服务商对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切割、搬运及运输。须有医院招标采购与资产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服务商自行负责,与院方无关。
(八)成交服务商在完成处置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因违规操作引发的责任、纠纷由成交服务商完全承担,与我院无关。成交服务商必须按处置合同要求将报废资产在规定时间内拆卸搬运完毕并清洁现场垃圾,否则院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管费和保洁费。处置中不得损坏和取走其他非处置设备,若有物品被损坏或丢失,须在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九) 若此次处置的病床、监护仪、中医四诊信息采集系统等医疗设备在市场上重装流通,成交服务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十)成交服务商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安全合法的方式处置所回收的医用设备,成交服务商应承担在废旧医用设备再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
(十一)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院方将会及时通知各响应服务商并在网上公布。
(十二)无效报价:报价单没有报价、报价单无报价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报价单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没有按时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不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纳成交款项、报价低于底价等情况均视为无效报价。
(十三)参加竞价的单位,均视作对本次采购的有效性、合法性已无异议,完全了解可能存在的权利瑕疵,愿意承担该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或损失。
(十四)报价结果将于报价后在医院官网上公告。本单位无义务向未成交服务商解释原因,敬请谅解。
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71-*******
附件:拟报废处置资产清单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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