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年度乡村振兴相关资金专项检查审计采购要求
广陵区年度乡村振兴相关资金专项检查审计采购要求
根据《扬州市广陵区2024-2025年财会监督重点项目计划》要求,组织开展2021-2023年度乡村振兴相关资金专项检查,现需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进行相关审计工作,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工作内容
1、对广陵区2021-2023年度乡村振兴相关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本次审计的项目总金额约1.25亿元,包括2021-2023年度村庄长效管护补助、秸秆禁烧补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奖补、河道管护奖补、美丽宜居村庄奖补、农村公路建设奖补、农村公路养护奖补、村庄污水设施建设、特色田园乡村奖补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3、本次审计需配备两个项目组,每组成员至少3人,每组注册会计师至少1人。本次审计需在10天内完成。
4、本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为3.5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是在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会计师事务所须提供①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②注册会计师2021-2023年度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通报批评承诺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三、需报送的材料
1、报价文件(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财政厅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证书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以及参与审计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预计工作量、配备现场审计人员数量和资质、现场审计工作人员费用标准等)。
7、近三年区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业绩证明(业务委托书)。
8、承诺书。
上述资料随报价文件一并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审计工作要求
1、中标审计单位及时与资金使用单位对接资金使用情况,需了解到资金使用最末级单位。
2、及时向广陵区财政局报告工作进度,沟通协调重要事项,最终出具审计报告。
五、资料报送要求
1.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7点(北京时间)。
2.文件报送地点:扬州市广陵区财政局(四望亭路40号)三楼农财企财科。
3.文件接收及咨询联系人:何杰联系方式:********。
标签: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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