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泗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泗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就泗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进行市场调研,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市场调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泗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 | 主要用途及功能 | 估算价(万元) | |||||||||||||||
1 | 泗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 | 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制定的“四普”工作内容以及《 江苏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指南》的要求开展“四普”工作:泗阳县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均纳入此次普查范围,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等六大类文物,共计63 个细分类别。工作为调查、测绘、数据分析与报告等。服务期限:2026年6月30日前。 | 6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9日09:00至2024年10月11日17:30。 供应商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sqcz.suqian.gov.cn/)找到本项目获取相关调研文件。 四、调研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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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第四次全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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