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丙二十路(凯旋路以西)DN300给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丙二十路(凯旋路以西)DN300给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丙二十路(凯旋路以西)DN300给水管道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16-6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丙二十路(凯旋路以西)DN300给水管道工程已由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第18期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包括长江路开发区丙二十路(凯旋路以西)DN300给水管道工程等;
2.2 建设地点: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丙二十路凯旋路以西段;
2.3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施工企业需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4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北凯旋路与北兴路交汇处)八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楼
联系人:王珩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鲁明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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